拼音:[lài][yǒu,yòu][yín][háo][fù][xiǎo][qíng]
平仄:仄仄平平仄仄平
篮舆诘旦过东亭,日出烟销十里平。
翠袖舞风菰叶举,红妆照水藕花生。
恨无钓艇浮深碧,赖有吟毫赋晓晴。
归对老人夸胜赏,从今不数鉴湖清。
【吟毫】写诗的笔。
【赖】
賴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落蓋切,音癩。《說文》贏也。《類篇》一曰恃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萬世永賴。《疏》萬代常所恃賴。
又《史記·高祖紀》大人常以臣無賴。《註》晉灼曰:賴,利也。無利於家也。或曰江淮之閒謂小兒多詐狡猾爲無賴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予賴,讎也。南楚之外曰賴,秦晉曰讎。《註》賴,亦惡名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交阯太守賴先。《玉海》賴氏,國名。漢有校尉賴丹。
又《韻補》叶力制切。《班固·答賓戲》福不盈眥,禍溢于世,凶人且以自悔,况吉士而是賴。○按《說文》从貝剌聲。俗作頼。非。
【有】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又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【吟】
吟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唫㕂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音切,音崟。《說文》呻也。《廣韻》歎也。
又《增韻》哦也,咏也,鳴也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倚樹而吟。《戰國策》晝吟宵哭。《楚辭·漁父》行吟澤畔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盜跖吟口。《註》吟咏長在人口也。《後漢·梁冀傳》口吟舌言。《註》謂語吃不能明了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嘉州刺史吟約。
又音含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靈安留,吟靑黃。《註》服虔曰:吟音含。○按師古云:服說非也。吟,歌誦也,靑黃,四時之樂也。然服有此音,今存之。
又《集韻》牛錦切,音僸。《揚雄·解嘲》蔡澤雖噤吟,而笑唐舉。《註》師古曰:噤吟,頷頤之貌。吟,魚錦反。
又《集韻》宜禁切,音。長咏也。《韓愈·同宿聮句》白鶴叫相喑。喑或作吟,吟去聲。
又音噤。《史記·淮隂侯傳》雖有舜禹之智,吟而不言。《註》吟,巨蔭反。
又音琴。亦見《史記·淮隂侯傳索隱註》。《說文》或作䪩訡。《集韻》亦作欽。
【毫】
毫【辰集下】【毛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胡刀切,音豪。長銳毛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合抱之木,生於毫末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有益毫毛。
又言物細曰秋毫,言毫至秋極纖細也。《孟子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秋毫爲小,待之成體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入關,秋毫無犯。
又《謝察微·算經》十絲曰毫,十毫曰釐。《禮·經解》差若毫釐,謬以千里。《晉書·虞預傳》毫釐之失。
又筆謂之毫。《陸機·文賦》或含毫而邈然。《唐書·劉知幾傳》每記事載言,則閣筆相視,含毫不斷。
又蘸筆曰濡毫,落筆曰揮毫。
又姓。漢毫康,封安陽侯。
又修毫,狗名。《西京雜記》李亨好馳駿狗,有修毫、釐睫、白望、靑曹之名。《說文》作豪。籀文作毫。《正字通》毫、豪雖通,然《山海經》豪豬可借毫,孟子《豪傑》之士,《淮南子》智過百人謂之豪,當用豪,俗溷爲一,非。
又《姓譜》毫、豪分二姓。
【赋】
賦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法志》畿方千里有稅有賦,稅以足食,賦以足兵。《註》賦,謂發賦斂財也。
又《韻會》稟受也,給與也。《禮·中庸》天命之謂性。《註》性者,人所稟受。《朱傳》氣以成形,而理亦賦焉。
又布也。《詩·大雅》明命使賦。《傳》賦,布也。《箋》使羣臣施布之也。
又鋪今之政敎善惡。《班固·兩都賦序》賦者古詩之流。
又貢士曰賦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乃以臣錯充賦。《註》如淳曰:猶言備數也。臣瓚曰:云如賦調也。
【晓】
曉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呼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馨鳥切,囂上聲。《說文》明也。《玉篇》曙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知也。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指曉南越。
又《前漢·元后傳》末曉大將軍。《註》曉,猶白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遇也。
又嬴也。
又《博雅》說也。
又快也。
又《玉篇》慧也。
【晴】
晴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疾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慈盈切,音情。夝或作晴暒。《玉篇》雨止也,晴明也,無雲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天晴而見景星。
又《韻補》叶慈良切。《張籍·祭韓愈詩》公因同歸還,居處各一方。中秋十六夜,魄圓天差晴。
又《說文》夝,雨而夜除星見也。《註》今俗作晴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