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gēng,gèng][sù,xiǔ,xiù][zhāo][tí,dī,dǐ][jìng]
平仄:平仄平平仄
已从招提游,更宿招提境。
阴壑生虚籁,月林散清影。
天阙象纬逼,云卧衣裳冷。
欲觉闻晨钟,令人发深省。
【招提】1.梵语caturde?a。音译为"拓斗提奢",省作"拓提",后误为"招提"。其义为"四方"。四方之僧称招提僧,四方僧之住处称为招提僧坊。北魏太武帝造伽蓝,创招提之名,后遂为寺院的别称。 2.招引提携。
【更】
更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玉篇》㪅今作更。《集韻》隷作更。○按更字,諸韻書作㪅字重文。《正字通》云俗字,非。
【宿】
宿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㝛夙《廣韻》息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息六切,音夙。《說文》止也。《玉篇》夜止也,住也。《詩·周頌》有客宿宿,有客信信。《註》一宿曰宿,再宿曰信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三十里有宿,宿有路室。
又星宿各止其所,故名宿。二十八宿,亦名二十八次。次,舍也。《釋名》宿,宿也,言星各止住其所也。
又《增韻》安也,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宿其業。《註》宿,安也。
又《周禮·宮正註》諸吏直宿,謂職王宮之守衞者。
又《廣韻》素也。《史記·信陵傳》晉鄙嚄咤宿將。
又《莊子·列傳》雖當世宿學,不能自解免也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隱二年》及宋人盟于宿。
又邑名。《史記·衞世家》孫林父甯殖,謀逐獻公怒如宿。
又蒯瞶入宿。
又《史記·吳世家》將舍於宿。《左傳》作戚,字別義同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漢鴈門太守宿祥,明正德中蜀人宿進。
又通作夙,早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世婦,掌女宮之宿戒。《註》宿戒,當給事,謂豫告之也。
又與肅同。《禮·祭統》先期旬有一日,宮宰宿夫人。《註》宿讀爲肅戒也。
又《儀禮·宿尸註》宿,與曲禮主人肅客入之肅同。
又去聲。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救切,音秀。列星也。◎按《史記》《漢書》二十八宿。《正義》音息袖反,又音夙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窮飛鳥之棲宿,註亦音秀,是星宿之宿,與棲宿之宿,古皆通同。
又叶息流切,音羞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至無而供其求,時騁而要其宿。
又叶相卽切,音息。《班彪·冀州賦》遵大路以北逝兮,歷趙衰之采邑。醜柏人之惡名兮,聖高帝之不宿。
【招】
招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止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遙切,音昭。《說文》手呼也。《詩·邶風》招招舟子。《傳》招招,號召之貌。《疏》號召必手招之。王逸云:以手曰招,以口曰召也。
又《廣韻》來之也。《書·說命》旁招俊乂。
又求也。《前漢·季布傳》辨士曹丘生數招權顧金錢。《註》招求貴人威權,因以請託也。
又也。《孟子》旣入其苙,又從而招之。《註》招,羈其足也。
又姓。漢大鴻臚招猛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時饒切《正韻》時昭切,音韶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體招搖,若永望。《註》招搖,申動貌。
又與韶㲈通。《史記·帝舜紀》禹乃興九招之樂。《註》卽舜樂,簫韶九成,故曰九招。《左傳·昭十二年》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項傳贊》招八州而朝同列。
又揭也。《莊子·騈拇篇》有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。
又叶之笑切,音照。《蔡邕·郭有道》赫赫三事,幾行其招。委辭召貢,保此淸妙。
又叶之由切。音周。《韓愈·祭員外文》於後八年,君從杜侯。我時在洛,亦應其招。
【提】
提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杜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說文》挈也。《詩·大雅》匪面命之,言提其耳。《禮·曲禮》凡奉者當心,提者當帶。《疏》屈臂當帶,而提挈其物。
又舉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田僕》凡田,王提馬而走。《前漢·法志》一同百里,提封萬井。《註》提封者,大舉其封疆也。
又鼓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師帥執提。《註》馬上鼓,有曲木提持鼓立馬髦上者,故謂之提。
又攝提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大角兩傍各有三星。鼎足句之曰攝提,直斗杓所指,以建時節。《註》攝提之爲言提攜也。提斗攜角,以接於下也。
又挾提,箸名。《禮·曲禮》羹之有菜者用梜。《註》今人或謂箸爲梜提。
又提提,安諦也。與媞同。《詩·魏風》好人提提。《疏》行步安舒而審諦也。
又菩提,梵語。猶華言正道也。
又浮屠所居曰招提。梵言拓鬬提奢,華言四方生物也。後魏創立伽藍,爲拓提境。俗譌拓爲招。《杜甫詩》已從招提遊,更宿招提境。
又偏提,酌酒壷也。《拾遺記》唐元和閒謂之注子,後仇士良惡其名同鄭注,乃去柄安繫,名曰偏提。
又《集韻》市之切《正韻》辰之切,曰提。
又《唐韻》是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常支切,。
又《唐韻》都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典禮切,音底。絕也。《禮·少儀》牛羊之肺,離而不提心。《註》刲離之不絕中央少者,使易絕以祭耳。
又擲也。《戰國策》侍醫夏無且,以其所奉藥囊提荆軻。《史記·絳侯世家》太后以冒絮提文帝。《索隱》服虔提音弟。蕭該音底。蕭音爲得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計切,音第。見上史記註。
又《漢書·音義》同。
【境】
境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居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舉影切,音景。《說文》疆也。一曰竟也,疆土至此而竟也。《魯語》外臣之言不越境。《史記·諸侯王表》諸侯比境。《註》地相接次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開地斥境。通作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