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椒】
椒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卽消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兹消切,。《爾雅·釋木》椒榝醜莍。《註》莍萸子聚生成房貌。《疏》椒者,榝之類,實皆有莍彙自裹。《詩·唐風》椒聊之實,蕃衍盈升。《陸疏》聊,語助也。椒樹似茱萸,有針刺,葉堅而滑澤,蜀人作茶,吳人作茗。今成臯山中有椒,謂之竹葉椒。東海諸島亦有椒樹,子長而不圓,味似橘皮,島上獐、鹿食此,肉作椒橘香。
又《漢官儀》皇后以椒塗壁,稱椒房,取其溫也。《桓子·新論》董賢女弟爲昭儀,居舍號椒風。
又《荀子·禮論》椒蘭芬苾,所以養鼻也。
又《荆楚歲時記》正月一日,長幼以次拜賀,進椒酒。
又土高四墮曰椒丘。《屈原·離騷》馳椒丘且焉止息。
又山頂亦曰椒。《謝莊·月賦》菊散芳于山椒。
又邑名。亦姓也。椒,春秋楚邑,椒舉以邑爲姓。
又《集韻》子肖切,音醮。芬香也。《詩·周頌》有椒其馨。《說文》無椒字。茮,子寮切。《徐鍇曰》茮,卽今之椒。《正字通》謂徐氏不知椒成樹之誤。○按《通志》廣東椒有蔓生者。《眞臘風土記》胡椒纒藤而生。則草木可以。
【兰】
蘭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23画部外筆画:17画
《唐韻》落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干切,音闌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陸甸云》闌艸爲蘭,闌不祥也。《陸璣詩疏》其莖似藥草澤蘭,廣而長節,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。《易·繫辭》同心之言,其臭如蘭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鄭文公妾燕姞,夢天與蘭,曰:蘭有國香,人服媚之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紉秋蘭以爲佩。《爾雅翼》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。
又《本草》木蘭。《屈原·離騷》朝搴阰之木蘭兮。
又《管子·小匡篇》輕罪入蘭盾、鞈革二戟。《註》蘭卽所謂蘭錡,兵架也。
又脈也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。《註》支者順節,蘭者橫節。隂支蘭,膽藏也。
又布名。《華陽國志》蘭干細布。蘭干,獠言紵也。
又人名。《列子·說符篇》宋有蘭子。《張堪註》凡物不知生謂之蘭。《殷敬順曰》《史記》無符傳出入謂之闌。此蘭子謂以技妄遊,義與闌同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漢有太守蘭廣。
又萑蘭。《前漢·息夫躬傳》涕泣流兮萑蘭。《註》萑蘭,淚闌干也。
又芄蘭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親天,萬物芄蘭。《註》芄蘭,茂密也。
又通欄。《後漢·東夷傳》徙于馬蘭。《註》蘭卽欄。
又通斕。《吳志·孫權傳》童謠曰:黃金車,斑蘭耳。
又《韻補》陵延切,音連。《宋玉·招䰟》川谷徑複流潺湲,光風轉蕙氾崇蘭,經堂入奧塵朱筵。
【信】
信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㐰䚱《唐韻》息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思晉切,音訊。愨也,不疑也,不差爽也。《易·繫辭》人之所助者,信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守命共時之謂信。
又《爾雅·釋地》大蒙之人信。《註》地氣使然也。
又《左傳·莊三年》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。《詩·豳風》于女信處。
又《周頌》有客信信。《註》四宿也。
又符契曰信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漢律,諸乗傳者持尺五木轉信。《註》兩行書繒帛,分持其一。出入關,合之乃得過。或用木爲之。《後漢·竇武傳》取棨信閉諸禁門。《註》棨,有衣戟也。
又古人謂使者曰信。與訊通。《史記·韓世家》軫說楚王,發信臣,多其車,重其幣。《司馬相如·諭巴蜀檄》故遣信,使曉諭百姓。
又州名。唐置信州,卽今廣信府。
又姓。信陵君無忌之後。
又複姓。《何氏姓苑》有信都,信平二氏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升人切。與申同。《易·繫辭》往者,屈也。來者,信也。《詩·邶風》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
又同身。《周禮·春官》侯執信圭,伯執躬圭。《註》信圭,刻人形伸也。躬圭,刻人形屈也。
又叶斯鄰切,音新。《詩·小雅》庶民弗信。叶上親。◎按《正韻》云:韓王信本與淮隂侯同名,嫌誤讀作新。今《敘傳》韓信音新,是信本有平、去兩音,其讀平者亦音,而非叶矣。
【芳】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【草】
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屮《唐韻》采老切《集韻》在早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采早切,音懆。《說文》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《書·禹貢》厥草惟繇。《詩·小雅》在彼豐草。《禮·祭統》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《註》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《論衡》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《大戴禮·易本命》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又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惡草具進。《註》草,粗也。
又《篇海》苟其禮也。《疏》草次,猶造次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勞人草草。《傳》草草,勞心也。
又《易·屯卦》天造草昧。《疏》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又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《註》謂爲文之草藳。《百官志註》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《後漢·寵傳》蕭何草律。
又《魏志·衞覬傳》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草中。
又《韻補》脞五切,徂上聲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焚梗林,燎圃草。
又此苟切,凑上聲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又《說文》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