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魂荒草墓

出自:宋代·李石《周参政惠书唁及亡儿开二首》

拼音:[zhāo][hún][huāng][cǎo][mù]

平仄:平平平仄仄

取士平轩鉴,吾儿死布衣。
招魂荒草墓,冤鬼泣松扉。
推挽无遗力,挤排已觉非。
存亡佩陈谊,舍此更谁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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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招魂】《楚辞》篇名。一般认为是宋玉为屈原招魂之作,也有人认为是屈原为楚怀王招魂之作。篇中借巫阳之口,陈说四方之可怕不可居留,赞扬故乡的温暖可爱,劝说所招之魂归来。铺叙夸张,辞藻富丽。
【荒草】野草:~丛生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招】

招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止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遙切,音昭。《說文》手呼也。《詩·邶風》招招舟子。《傳》招招,號召之貌。《疏》號召必手招之。王逸云:以手曰招,以口曰召也。

《廣韻》來之也。《書·說命》旁招俊乂。

求也。《前漢·季布傳》辨士曹丘生數招權顧金錢。《註》招求貴人威權,因以請託也。

也。《孟子》旣入其苙,又從而招之。《註》招,羈其足也。

姓。漢大鴻臚招猛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時饒切《正韻》時昭切,音韶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體招搖,若永望。《註》招搖,申動貌。

與韶㲈通。《史記·帝舜紀》禹乃興九招之樂。《註》卽舜樂,簫韶九成,故曰九招。《左傳·昭十二年》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項傳贊》招八州而朝同列。

揭也。《莊子·騈拇篇》有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。

叶之笑切,音照。《蔡邕·郭有道》赫赫三事,幾行其招。委辭召貢,保此淸妙。

叶之由切。音周。《韓愈·祭員外文》於後八年,君從杜侯。我時在洛,亦應其招。

【魂】

魂【亥集上】【鬼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戸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昆切,音渾。《說文》陽氣也。《易·繫辭》遊魂爲變。《禮·檀弓》魂氣則無不之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人生始化爲魄。旣生魄,陽曰魂。《疏》魂魄,神靈之名。附形之靈爲魄。附氣之神爲魂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魄問於魂。《註》魄,人隂神。魂,人陽神。《白虎通》魂,猶伝伝也,行不休於外也,主於情。《又》魂者,芸也,情以除穢。

《揚子·太經》魂魂萬物。《註》魂魂,多貌。

《韻補》叶胡勻切,音芸。《曹大家·東征賦》乃遂往而徂逝兮,聊遊目而遨魂。歷七邑而觀覽兮,遭鞏縣之多艱。艱,音勤。

叶胡勬切,音弦。《黃庭經》赤帝黃老與我魂,三眞扶胥共房津。津,音煎。

【荒】

荒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呼光切,音肓。《說文》蕪也。一曰草掩地也。《周語》田疇荒蕪。《韓詩外傳》四穀不升謂之荒。《爾雅·釋天》果不熟爲荒。

廢也。《書·蔡仲之命》無荒棄朕命。《傳》無廢棄我命。

大也。《詩·周頌》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《書·益稷》惟荒度土功。《傳》大治度水土之功。

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荒服。《爾雅·釋地》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

掩也。《詩·周南》南有樛木,葛藟荒之。

空也。《吳語》荒成不盟。

蒙也。《禮·喪大記註》在旁曰帷,在上曰荒。

《集韻》同慌。《楚辭·哀郢》荒忽其焉極。

通肓。《史記·扁鵲列傳》搦髓腦揲荒。《註》荒,膏荒也。

地名。《水經注》荒谷東岸有冶父城。《梁元帝·覽賦》夕瞻荒谷之寺。

歲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大歲在己曰大荒落。

姓,見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。

【草】

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屮《唐韻》采老切《集韻》在早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采早切,音懆。《說文》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《書·禹貢》厥草惟繇。《詩·小雅》在彼豐草。《禮·祭統》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《註》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《論衡》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《大戴禮·易本命》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
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惡草具進。《註》草,粗也。

《篇海》苟其禮也。《疏》草次,猶造次也。

《詩·小雅》勞人草草。《傳》草草,勞心也。

《易·屯卦》天造草昧。《疏》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
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《註》謂爲文之草藳。《百官志註》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《後漢·寵傳》蕭何草律。

《魏志·衞覬傳》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草中。

《韻補》脞五切,徂上聲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焚梗林,燎圃草。

此苟切,凑上聲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
《說文》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

【墓】

墓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故切,音暮。《說文》丘也。《鄭玄曰》冢塋之地,孝子所思慕之處。《禮·檀弓》古不修墓。

易墓非古也。《王制》墓地不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,爲之圖,令國民族葬。凡爭墓地,聽其獄訟,帥其屬而巡墓厲。《註》墓厲,謂塋限遮列之處。庶人不封不樹,故不言冢而云墓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凡葬,無墳謂之墓,有墳謂之塋。故檀弓云:墓而不墳。

平曰墓、封曰冢、高曰墳。

北谷曰墓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西方神明之墓。

《集韻》䝉晡切,音模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陵不崇墓。《註》墓音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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