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守】
守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首。《說文》守,守官也。从宀,官府也。从寸,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收也,視也,護也。《易·繫辭》何以守位,曰仁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職時田則守罟。《註》防獸觸攫也。
又《廣韻》主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晏子云: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澤之萑蒲,舟鮫守之。藪之薪蒸,虞守之。海之鹽蜃,祈望守之。衡鹿等皆官名。
又《增韻》攻守也。《易·坎卦》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阻三面而守。
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舒救切,音獸。《增韻》守之也,所守也,爲之守也。天子巡諸侯所守,曰巡守。諸侯爲天子守土,亦曰守。漢置郡太守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守恭,與蘇軾爲詩友。
又叶式視切,音矢。《楚辭·天問》雄虺九首,儵忽焉在。何所不老,長人何守。在音泚。
又叶雖遂切,音粹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崇執言責,隆持官守。寶曲定陵,有大志。
【臣】
臣【未集下】【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辰。事人之稱。《說文》臣,牽也,事君也。象屈服之形。《白虎通》臣者,纏也,勵志自堅固也。《廣韻》伏也。仕於公曰臣,任於家曰僕。《易·序卦》有父子,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,然後有上下。《詩·小雅》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。
又《前漢·王陵傳》陳平謝曰:主臣。《註》文穎曰:惶恐之辭,猶今言死罪。晉灼曰:主,擊也。臣,服也。言其擊服。惶恐之辭。《通雅》發語敬謝之辭,猶主在上,臣在下,自然敬恐也。
又姓。《奇姓通》唐臣悅,著平陳紀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禪。《道藏歌》躋景西那東,肆覲善因緣。常融無地官,皆是聖皇臣。
【除】
除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直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音儲。《說文》殿陛也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玉除彤庭。
又《前漢·蘇武傳》扶輦下除。《註》除謂門屛之閒。
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書·泰誓》除惡務本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蔓草猶不可除。
又《昭十七年》振除火災。《周禮·春官》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病愈者或謂之除。
又算法有乗除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法除之。
又治也。《易·萃卦》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《註》除者,治也。《禮·曲禮》馳道不除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山虞》若祭山林,則爲主而修除。《註》治道路場壇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令諸侯日中造於除。《註》除地爲壇,盟會處。
又《玉篇》開也。《史記·呂后紀》請得除宮。《前漢·高五王傳》作淸宮。
又拜官曰除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諸買武功爵,官首者試補吏,先除。《註》先除,用也。《前漢·田蚡傳》君除吏盡未,吾亦欲除吏。《註》凡言除者,除去故官,就新官。
又《正字通》隋內官服半除,唐減爲半臂。言肩有袖,至臂臑而止,今呼齊肩。
又易也。新舊歲之交謂之歲除。俗云除夕。《孟浩然詩》靑陽逼歲除。
又除道,漢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北地郡除道縣。
又《集韻》羊諸切,音餘。《詩·小雅》日月方除。《箋》四月爲除。《疏》爾雅,除作余。李巡曰:四月萬物皆生枝葉,故曰余。余,舒也。除余字雖異,音實同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商居切,音書。《集韻》或省作余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遲倨切《韻會》遲據切《正韻》治據切,音箸。《詩·唐風》蟋蟀在堂,歲聿其莫。今我不樂,日月其除。《傳》除,去也。
又《小雅》風雨攸除,鳥䑕攸去,君子攸芋。
又《小雅》俾爾單厚,何福不除。俾爾多益,以莫不庶。《傳》除,開也。
又叶魚羈切,音宜。《越采葛婦歌》號絺素兮將獻之,越王悅兮忘罪除。
【罪】
罪【未集中】【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辠音㠑。《說文》捕魚竹罔。《易·解卦》君子以赦過宥罪。《書·大禹謨》罪疑惟輕。
【各】
各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古洛切《集韻》剛鶴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葛鶴切,音閣。《說文》異辭也。从口从夂。夂者,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。《書·湯誥》各守爾典,以承天休。
又屠各,北方種落名。《後漢·公孫瓚傳》瓚子續爲屠各所殺。
又《字彙補》借作部落之落,見諸葛銅鐺。
又《字彙補》引沈括筆談云:又借作洛。《石鼓文》大車出各。
【加】
加【子集下】【力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也。《玉篇》益也。《論語》又何加焉。
又《廣韻》上也,陵也。《論語》吾亦欲無加諸人。《註》陵也。
又《增韻》施也,著也。《禮·冠義》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居何切,音哥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,馬蘭踸踔而日加。棄捐葯芷與杜衡兮,余奈世之不知芳何。
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《三略》柔有所設,剛有所施。弱有所用,彊有所加。
【俸】
俸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扶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房用切,音㡝。秩祿也。《前漢·宣帝詔》今小吏勤事而俸薄,欲其無侵漁百姓,難矣。增其俸百石以上什五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詔增百官俸。《宋太祖詔》吏員猥多,難以求治。俸祿鮮薄,未可責廉。與其宂員而重費,莫若省官而益俸。差減其員,舊俸月增給五十。《長篇》賜韓世忠妻俸。亦作奉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奉祿甚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