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bì][lì][tán][gāo][qiū][shí][fēn,fèn]
平仄:仄仄平平平平平
薜荔坛高秋十分,汉时笙鹤杳无闻。
平明一觉西风梦,吹落人间半是云。
【薜荔】又称“木莲”。桑科。常绿灌木。叶有大小,花极小。产于中国中部和南部,也长在日本和印度。果实富含果胶,可做凉粉。茎、叶入药,能祛风除湿,消肿解毒。
【高秋】1.天高气爽的秋天。 2.深秋。
【十分】1.按十等分划分。 2.犹十成。 3.充分,十足。 4.副词。犹全部。 5.副词。非常,极,很。表示程度高。
【薜】
薜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計切,音備。《說文》牡贊也。卽薜茘。《屈原·離騷》貫薜茘之落蘂。
又博厄切,音檗。《爾雅·釋草》薜,山蘄。《註》當歸也。
又薜,山麻。《註》麻生山中者名薜。
又必益切,音辟。義同。
又弼角切,音雹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陶人》凡陶旊之事,髻墾薜暴不入市。《註》薜,破裂也。劉昌宗讀雹。
又與僻同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陋三神之阨薜。
【荔】
荔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《說文》同茘。
【坛】
壇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唐干切《正韻》唐闌切,音彈。《說文》祭場也。壇之言坦也。一曰封土爲壇。《禮·祭義》燔柴于泰壇祭天也。《祭法》去祧爲壇。《註》遠廟八世祖則遷于壇,有禱則祭。互詳墠字註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其廣增諸祀壇場。
又楚人謂中庭曰壇,見《荆楚風俗通》。
又盟誓則立壇。《禮·雜記》孔子出魯東門,過故杏壇,曰:兹臧文仲誓盟之壇也。睹物思人,命琴而歌。
又國君朝會亦設壇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八年》鄭伯如楚,舍不爲壇,子產曰:大適小則爲壇,小適大苟舍而已,焉用作壇。
又特拜將相亦設壇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上設壇具禮,拜韓信爲大將,一軍皆驚。《唐書·裴度傳》度拜相,詔四登師壇。
又雞壇,友會也。《北戸錄》越人每相交,作壇,祭以白犬丹雞。
又瑤壇,仙境也。《張協·七命》眷椒庭于瑤壇。
又《集韻》儻旱切,音儃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九伐之法。一曰暴內陵外則壇之。《鄭註》出其君。置空壇之地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但。壇曼,寬廣貌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壇以陸離。《子虛賦》案衍壇曼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時戰切,音繕。除地也。
又《集韻》上演切,音善。野土也。《楚辭·九章》鸞鳥鳳凰,日以遠兮。燕雀烏鵲,巢堂壇兮。
又亭年切,音田。《桓君山仙賦》周覽八極,還崦華壇。氾氾濫濫,隨天轉旋。
又叶直良切,音長。《楚辭·九歌》蓀壁兮紫壇,播芳椒兮成堂。俗作壇,非。壇字从靣,不从㐭作。
【高】
高【亥集上】【高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古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勞切,,貴賤位矣。《註》高謂天體也。《又》崇高莫大乎富貴。
又《史記·高祖紀註》張晏曰:禮諡法,無高以爲功,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,故特起名焉。
又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沛郡高縣。
又姓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高柴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号切,音誥。度高曰高。《左傳·隱元年·都城過百雉註》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《釋文》高,古報反。
又如字。
又叶居侯切,音鉤。《柳宗元·柳評事墓銘》柳侯之分,在北爲高,充于史氏,世相重侯。
又叶居何切。《蘇黃門·嚴顏》相傳昔者嚴太守,刻石千歲字已譌。嚴顏生平吾不記,獨憶城破節最高。《韻會》俗作髙。
【秋】
秋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音鰌。金行之時。《爾雅·釋天》秋爲白藏。《註》氣白而收藏也。《釋名》秋,就也,言萬物就成也。
又繒也,繒迫品物使時成也。
又《說文》禾穀熟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夏麥秋至。《澔曰》秋者,百穀成熟之期,此於時雖夏,於麥則秋,故云麥秋。《書·盤庚》乃亦有秋。
又《禮·鄕飮酒義》西方者秋。秋,愁也。愁之以時,察守義者也。《註》愁讀爲揫,斂也。察嚴殺之貌。《春秋·繁露》秋之言猶湫也。湫者,憂悲狀也。
又九月爲三秋。《詩·王風》一日不見,如三秋兮。
又四秋。《管子·輕重乙篇》歲有四秋,而分有四時。故曰:農事且作,請以什伍農夫賦耜鐵。此謂春之秋。大夏且至,絲纊之所作,此謂夏之秋。大秋成,五穀之所會,此謂秋之秋。大冬營室中,女事紡績緝縷之所作,此謂冬之秋。
又《廣韻藻》竹秋,三月也。蘭秋,七月也。
又秋秋,馬騰驤貌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飛龍秋游上天。
又《揚雄·羽獵賦》秋秋蹌蹌入西園。《荀子·解蔽篇》鳳凰秋秋。《註》秋秋,猶蹌蹌。謂舞也。
又春秋,魯史名。
又大長秋,皇后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景帝更將行爲大長秋。《師古註》將行,秦官名。秋者,收成之時,長者,恆久之義。
又姓。
又七遙切,音鍫。《揚雄賦》秋秋蹌蹌。蕭該讀。
又《荀子·解蔽篇》鳳凰秋秋,其翼若干,其音若簫。秋與簫爲韻。
又楚俱切,音蒭。《水南翰記》北方老嫗八九十歲,齒落更生者,能於夜出,食人嬰兒,名秋姑。秋讀如蒭酒之蒭。
【十】
十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
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
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
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