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bǐ][wū][jiē][liáng][mín]
平仄:仄平平平平
比屋皆良民,为盗岂无以。
富足义所生,贫穷盗之始。
冻饿家无储,追呼官不已。
妖幻随鼓之,安得不群起。
纵火资盗威,势固自应尔。
可笑说者愚,辄欲效柳子。
赤文而白章,召祸岂其理。
东南瓦砾墟,所向辄千里。
如何好事者,逐此不逐彼。
【比屋】1.所居屋舍相邻。 2.家家户户。常用以形容众多﹑普遍。 3.借称老百姓。
【良民】1.旧时指一般的平民(区别于‘贱民’)。 2.旧时指安分守己的百姓。
【比】
比【辰集下】【比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夶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凡禮事,贊小宰,比官府之具。《註》比,校次之,使知善惡足否也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遂比三耦。《註》比,校也。《齊語》比校民之有道者。
又類也,方也。《禮·學記》比物醜類。《疏》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,則學乃易成。《韓詩外傳》高比,所以廣德也。下比,所以挾行也。比於善,自進之階。比於惡,自退之原。
又《詩》有比體。《毛詩序》詩有六義:一曰風,二曰賦,三曰比,四曰興,五曰雅,六曰頌。鄭司農云:比者,比方於物,諸言如者,皆比詞也。比之與興,同附託外物,比顯而興隱。
又比例。《禮·王制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。《鄭註》已行故事曰比。比,例也。《後漢·陳忠傳》父寵在廷尉,上除漢法溢於甫者。未施行,寵免,後忠略依寵意,奏上二十三條,爲决事比。《註》比,例也。
又綴輯書史曰比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公孫弘比輯其義。《唐藝文志》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,與褚無量整比。
又諡法之一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擇善而從之曰比。《詩·大雅》王此大邦,克順克比。《註》比,必里反。正義引服䖍云: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。
又比部,官名。取校勘亭平之義。卽今部。《正韻》音皮,誤。
又水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有比陽縣。應劭曰:比水所出,東入蔡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普弭切,音諀。與庀同。治也,具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胥比樂官。《註》錄具樂官也。與庀通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毗至切《集韻》毗義切《正韻》毗意切,音避。《爾雅·釋詁》比,俌也。《郭註》俌,猶輔。《易·比卦·彖辭》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《卜氏傳》地得水而柔,故曰比。
又親也,近也。《周禮·夏官》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,大國比小國。《註》比,猶親也。
又和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之名,六曰巫比。《註》巫讀爲筮,比謂筮與民和比也。
又近鄰之稱。《周禮·地官》五家爲比,使之相保。五比爲閭,使之相受。
又案比。《周禮·地官》小司徒掌九比之數,乃頒比法於六鄕之大夫,及三年,則大比。《又》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,而興賢者能者。《疏》三年一閏,天道有成,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。
又及也。《詩·大雅》比于文王,其德靡悔。《註》比于,至于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自度比至皆亡之。
又頻也。《禮·王制》比年一小聘。《漢志》比年,猶頻年也。
又比比,猶言頻頻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郡國比比地動。
又以扞敵,故言比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騎不得比行。
又齊也。《詩·小雅》比物四驪。《註》比物,齊其力也。
又偏也,黨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人無有比德。《正義》人無阿比之德,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。《論語》君子周而不比。《鄭註》忠信爲周,阿黨爲比。
又從也。《論語》義之與比。《朱註》比,從也。《晉語》事君者比而不黨。《註》比謂比義。
又合也。《禮·射儀》其容體比於禮,其節比於樂。《註》比,親合也。《漢·劉歆·移太常博士書》比意同力,冀得廢遺。《師古註》訓合。
又密也。《詩·周頌》其比如櫛。
又比余,櫛髮具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漢文帝遺單于比余。《漢書》作比疎。《廣雅》比,櫛也。《蒼頡篇》靡者爲比,麤者爲疏。今亦謂之梳。《顏師古·急就篇註》櫛之大而麤,所以理鬢者,謂之疏,言其齒稀疏也。小而細,所以去蟣蝨者,謂之比,言其齒密比也。皆因其體以立名。
又矢括曰比。《周禮·考工記》矢人爲矢,夾其隂陽以設其比,夾其比以設其羽。《鄭司農註》比,謂括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比。代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必至切,音畀。近也。倂也,密也。義同。
又《正韻》兵媚切,音祕。先也。《禮·祭義》比時具物,不可以不備。《鄭註》比時,猶先時也。比,必利反,又甫至反。
又《廣韻》房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頻脂切《正韻》蒲麋切,鄰。《杜甫詩》不敎鵝鴨惱比鄰。
又比蒲,地名。《春秋·昭十一年》大蒐于比蒲。
又臯比,虎皮也。《左傳·莊十年》蒙臯比而先犯之,後人以爲講席。《戴叔倫詩》臯比喜接連。《朱子·張載銘》勇撤臯比。
又師比,胡革帶鉤也。《戰國策》胡服黃金師比。通作毗紕。
又《唐韻》毗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簿必切《正韻》簿密切,音邲。比次也。《增韻》比比,猶總總也。《張九齡荔枝賦》皮龍鱗而騈比。《顧况·持斧章》榱之斯密,如鱗櫛比。皆讀如邲。
又《莊子·齊物論》人籟則比竹是矣。李軌讀。《說文》二人爲从,反从爲比。
【屋】
屋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烏谷切,音沃。《說文》居也。从尸,尸所主也。一曰尸象屋形,从至,至所至止也。《風俗通》止也。《集韻》具也。《玉篇》居也,舍也。《詩·秦風》在其板屋。《周禮·地官》考夫屋。《註》夫三爲屋,屋三爲井,出地貢者,三三相任。
又田不耕者,出屋粟。
又車蓋也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項羽圍漢王滎陽,紀信誑楚,乗黃屋車,傅左纛。
又夏屋,大俎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於我乎,夏屋渠渠。《註》夏,大也。渠渠,俎深廣貌。
又《禮·雜記》諸侯素錦以爲屋,士輤葦席以爲屋。《註》小帳覆棺者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。《註》周地。
又王屋,山名,在河東垣縣。
又《越南志》神屋,龜甲也。
又屋廬,複姓。
【皆】
皆【午集中】【白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古諧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諧切,音街。《說文》俱詞也。《小爾雅》同也。《易·解卦》雷雨作,而百果草木皆甲坼。鄭康成讀皆如懈,非。
又《字彙補》居之切,音箕。《前漢·孟喜傳》箕子者,萬物方荄茲也。《師古註》荄,音皆。古皆荄與箕音同。
又叶舉里切,音几。《詩·周頌》以治百禮,降福孔皆。《傳》皆,遍也。與偕通。《荀勗東西廂歌》降福孔偕。《說文》白字兩見,一在自部,自部之白,疾二切,卽自字。皆字載自部中,則應从白。《集韻》或作皆,非。
【良】
良【未集下】【艮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音梁。《說文》善也。《廣韻》賢也。《釋名》良,量也。量力而動,不敢越限也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,股肱良哉。
又《太甲》一人元良,萬邦以貞。《註》元,大。良,善也。
又《論語》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。《朱註》良,易直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良,首也。
又《博雅》良,長也。
又《正韻》器工曰良。《禮·月令》陶器必良。《周禮·天官·王府》掌凡良貨賄之藏。
又《內府》掌良兵良器,以待邦之大用。
又《春官·巾車》凡良車散車不在等者,其用無常。《註》作之有功有沽。《疏》精作爲功則曰良。麤作爲沽,則曰散也。
又《博雅》良,牢,也。
又深也。《後漢·祭遵傳》良夜乃罷。《註》良,猶深也。
又良人,夫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御衽于奧,媵衽良席在東。《註》婦人稱夫曰良。《孟子》良人者,所仰望而終身也。
又夫稱婦亦曰良人。《詩·唐風》今夕何夕,見此良人。《毛傳》良人,美室也。◎按朱註云:良人,夫稱也。與毛傳異。
又良久,頗久也。《列子·仲尼篇》公子牟默然良久,告退。《正韻》或以爲良久,少久也。一曰良,略也。聲輕,故轉略爲良。
又病愈曰良愈。
又能也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弗良及也。《疏》正義曰:良是語詞。服虔云:弗良及者,不能及也。良,能也。
又《左傳·莊十六年》良月。《註》十月也。
又《禮·少儀》僕者右帶劒,負良綏,申之面。《註》良綏,君綏也。
又《莊子·危言篇》嘗視其良。《註》墓也。
又《諡法》溫良好善曰良。
又姓。鄭大夫良霄,漢長秋良賀。
又王良,星名。
又大良造,秦官名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秋,晉侯會吳子于良。《註》下邳有良城縣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良餘之山,其上多穀柞,無石。
又草名。《博雅》黃良,大黃也。
又彊良,獸名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又吉良,良馬名。見《唐書·兵志》。
又《古今注》螢火,一名丹良。
又《韻會》里養切,音兩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以戈擊四隅,毆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《釋文》方言:罔良,音兩。
又《正字通》音亮。《古詩》良無盤石固。《李白·宴桃李園序》良有以也。
【民】
民【辰集下】【氏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
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
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,皆書於版。
又民曹,漢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。《註》《蔡質·漢舊儀》曰:典膳治功作,監池、苑囿、盜賊事。
又民部,今戸部也。《文獻通考》漢置尚書郞四人,其一人主財帛委輸。至魏文帝,置度支尚書寺,專掌軍國支計。吳有戸部,晉有度支,皆主筭也。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,如《周禮》之制,隋初有度支尚書,則幷後周民部之職。開皇二年,改度支爲民部。永徽初,改民部爲戸部。
又北方有比肩民,見《爾雅·釋地》。南方有裸民,見《呂氏春秋》。
又白民國,白身,背有角,乗之壽二千歲。羽民國,其民皆生羽毛。卵民國,其民皆生卵。毛民國,其民皆生毛。
又有勞民、搖民、壎民、盈民、臷民、蜮民諸國,見《山海經》。
又鶴民國,人長三寸,日行千里,見《窮神祕苑》。
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又叶鄰知切,音離。《夏禹襄陵操》洪水滔天,下民愁悲。上帝愈咨,三過吾門不入。父子道衰,嗟嗟不欲煩下民。
又叶彌延切,音眠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齊彼蛩蛩獸,舉動不相捐。生有同穴好,死成倂棺民。《六書略》民,象俯首力作之形。○按民字之義非一。有總言人者,《詩》天生蒸民,厥初生民。是也。有對君而言者,《書》民惟邦本。是也。有別於在位而言者,《詩》宜民宜人。註:人謂臣,民謂衆庶。是也。有對幽而言者,《論語》務民之義,《左傳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。是也。有對已而言者,《詩》民莫不穀,我獨于罹。是也。有對農而言者,《漢·食貨志》粟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是也。况四民兼士農工商,豈力田始稱民乎。《六書略》之說穿鑿,不可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