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háng,xíng][lè,yuè,yào,lào][sān][fēn,fèn][jiǎn][èr][fēn,fèn]
平仄:平仄平平仄仄平
春来无伴闲游少,行乐三分减二分。
何况今朝杏园里,闲人逢尽不逢君。
【行乐】1.消遣娱乐;游戏取乐。 2.见"行乐图"。
【三分】1.谓一分为三。 2.指三国史话。 3.十分之三。
【分减】1.减少自己所有之物分送他人。 2.指从中拿出一部分来。
【二分】1.春分和秋分。 2.分而为二。 3.犹言两份。 4.十分之二,二成。
【行】
行【申集下】【行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戸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庚切,音蘅。《說文》人之步趨也。《類篇》从彳从亍。《韻會》从彳,左步。从亍,右步也。左右步俱舉,而後爲行者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堂上謂之行,堂下謂之步。《釋名》行,伉也,伉足而前也。
又《廣韻》適也,往也,去也。
又《增韻》路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冬,其祀行。《註》行,在廟門外之西,爲軷壤,高二寸,廣五寸,輪四尺,設主軷上。
又道也。《晉語》下有直言,臣之行也。
又五行。《書·洪範》我聞在昔,鯀陻洪水,汨其五行。《韻會》五行,運于天地閒,未嘗停息,故名。
又行人,官名。《廣韻》周有大行之官。《論語》行人子羽修飾之。
又語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行,言也。《註》今江東通謂語爲行。
又歌行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爲鼓一再行。《師古曰》行謂引,古樂府長歌行,短歌行,此其義也。
又《唐書·韓琬傳》器不行窳。《音義》不牢曰行,苦惡曰窳。
又《廣韻》下孟切,胻去聲。《玉篇》行,迹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師氏》敏德以爲行本。《註》德行內外,在心爲德,施之爲行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隗囂遣將行巡扶風。《註》行,姓。巡,名。漢行祐爲趙相。
又《集韻》寒岡切,音杭。《類篇》列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鄭伯使卒出豭,行出犬雞。《註》百人爲卒,二十五人爲行。行亦卒之行列。《吳語》吳王陳士卒百人以爲徹行百行。《註》以百人通爲一行,百行爲萬人,謂之方。
又中行,複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中行氏,晉公族隰叔之後也,漢文時有宦者中行說。
又太行,山名。《書·禹貢》太行、恆山,至于碣石。《註》太行在河內山陽縣西。
又《廣韻》戸浪切,音笐。次第也。
又輩行也。《杜甫詩》豈如吾甥不流宕,丞相中郞丈人行。
又《韻會》行行,剛健貌。《論語》子路行行如也。
又《類篇》下朗切,音沆。義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先韻。《焦氏·易林》缺破不完,殘祭側偏。公孫幽遏,跛踦後行。
又《集韻》乎監切,音嗛。與銜同。
【乐】
樂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五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逆角切,音岳。《說文》五聲八音之總名。《書·舜典》夔,命女典樂,敎胄子。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易·豫卦》先王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《禮·樂記》大樂與天地同和。
又鐘鼓、羽籥、干戚,樂之器也。屈伸、俯仰、綴兆、舒疾,樂之文也。《孝經》移風易俗,莫善于樂。
又姓。《左傳》晉大夫樂王鮒,《戰國策》燕樂毅。複姓。《孟子》樂正裘。
又《唐韻》盧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歷各切,音洛。喜樂也。《通論》喜者主於心,樂者無所不被。《易·繫辭》樂天知命。《孟子》與民同樂。
又《集韻》力照切《正韻》力召切,音療。《詩·陳風》可以樂飢。毛音洛,鄭音療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敎切。《論語》仁者樂山。
又益者三樂。
又《韻補》盧谷切,音祿。《太公·下略》四民用虛,國乃無儲。四民用足,國乃安樂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食舉雍徹,太師奏樂,陳金石,布絲竹。
又《唐韻》魯刀切,音勞。《廣韻》伯樂相馬。一作博勞。
【三】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又姓。明三成志。
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又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【减】
减【子集下】【冫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9画
《玉篇》古斬切,音減。俗減字。(減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斬切,音鹼。《說文》損也。《玉篇》少也,輕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主其減。
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番條之山,減水出焉。
又岐山亦出減水,東南流注于江。
又姓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減宣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下斬切,音豏。
又《集韻》公陷切,音䫡。義同。俗作减,非。(減)
【二】
二【子集上】【二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弍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至切,音樲。地數之始,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。《易·繫辭》分而爲二,以象兩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:若又共二徼大罪也。《註》謂兼二職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權出於一者强,權出於二者弱。《史記·韓信傳》功無二於天下。《前漢·嚴助傳》詔曰: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輳,以爲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
又巽二,風神名。
又古貨布文帝字。見《六書略》。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