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指】
指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音旨。《說文》手指也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指。《疏》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子公之食指動。《疏》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
又《定十四年》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《註》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
又《廣韻》斥也。《易·繫辭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疏》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
又示也。《禮·玉藻》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·蕭何傳》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《註》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
又《增韻》指麾也。《禮·曲禮》六十曰耆指使。《註》指事使人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頤指如意。《註》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
又直指,官名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
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《書·盤庚》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《前漢·孔光傳》不希指苟合。《註》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
又歸趣也。《孟子》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《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》文約指明。《註》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
又美也。《荀子·大略篇》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《集韻》或从月作脂。
【画】
画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字彙》胡卦切,與畫同。繪也。(畫)〔古文〕胡麥切,橫入聲。卦畫也。
又分畫也。界限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芒芒禹迹,畫爲九州。《註》畫分也。《禮·檀弓》哀公使人弔蕢尚,遇諸道,辟於路,畫宮而受弔焉。《註》畫地爲宮象。
又計策也。《鄒陽·上吳王書》故願大王審畫而已。《史記·荆燕世家》齊人田生游,乏資,以畫干營陵侯澤。《註》服䖍曰:以計畫干之也。
又截止也。《論語》今女畫。
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途出其右,而還之畫丘。《註》言爲道所規畫。《釋名》道出其右曰畫。丘人尚右,凡有指畫,皆用右也。
又地名。《史記·田單傳》燕之初入齊,聞畫邑人王蠋賢。《註》正義曰:括地志云:戟里城在臨湽西北三十里,春秋時棘邑。
又云澅邑,蠋所居卽此邑,因澅水爲名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。《疏》凡祭服皆畫衣繡裳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大夫布侯,畫以虎豹。士布侯,畫以鹿豕。
又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畫室署長一人,四百石,黃綬。
又《韻補》叶胡對切,音惠。《秦瑯琊刻石》方伯分職,諸治經易。舉錯必當,莫不如畫。易音異。
【桧】
檜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古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外切,音膾。《爾雅·釋木》檜,柏葉松身。《翼雅》性耐寒,其樹大,可爲棺椁及舟。《詩·衞風》檜楫松舟。
又棺飾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棺有翰檜。《杜註》翰,兩旁飾。檜,棺上飾。
又通旝。《左傳·桓五年》旝動而鼓。《音義》又作檜。建大木,置石其上,發機以磓敵者也。
又國名。祝融之後。《詩·檜風》本作檜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自鄶而下無譏焉。作鄶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活切,音括。《孔氏·禹貢·栝柏註》柏葉松身。與此一也。
【身】
身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
又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又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又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又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【四】
四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囗,四方也。八,別也。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
又《玉篇》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倍二爲四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《又》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
又《正字通》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
又《集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關中謂四數爲悉。○按《正字通》云平聲音司,引《樂譜》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【印】
印【子集下】【卩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因去聲。《說文》執政所持信也。从爪从卪。卪象相合之形。今文作卩,瑞信也。手爪以持印。會意。《廣韻》符,印也。印,信也,亦因也,封物相因付。《增韻》刻文合信也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二千石皆銀印,二百石以上皆銅印。《註》師古曰:刻文云:某官之印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左傳,鄭大夫印段,出自穆公子印,以王父字爲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