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来】
來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徠《廣韻》落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才切,賴平聲。至也,還也,及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尚往來。往而不來,非禮也。來而不往,亦非禮也。
又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公觀魚於棠,登來之也。《註》登讀爲得,齊人謂求得爲登來。
又玄孫之子曰來孫。
又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貽我來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作飴我釐麰。亦作䅘。
又呼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來瞽令臯舞。
又姓。
又《集韻》洛代切,音賚。撫其至日來。《孟子》放勳曰:勞之來之。
又叶鄰奚切,音離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素問》恬澹虛無,眞氣從之。精神守內,病安從來。
又叶郞狄切,音力。《詩·小雅》東人之子,職勞不來。叶下服。《大雅》經始勿亟,庶民子來。
又叶落蓋切,音賴。《屈原·離騷》因氣變而遂會舉兮,忽神奔而鬼怪。時髣髴以遙見兮,精皎皎以往來。
又叶良置切,音利。《荀子·賦篇》一往一來,結尾以爲事。
【吟】
吟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唫㕂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音切,音崟。《說文》呻也。《廣韻》歎也。
又《增韻》哦也,咏也,鳴也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倚樹而吟。《戰國策》晝吟宵哭。《楚辭·漁父》行吟澤畔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盜跖吟口。《註》吟咏長在人口也。《後漢·梁冀傳》口吟舌言。《註》謂語吃不能明了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嘉州刺史吟約。
又音含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靈安留,吟靑黃。《註》服虔曰:吟音含。○按師古云:服說非也。吟,歌誦也,靑黃,四時之樂也。然服有此音,今存之。
又《集韻》牛錦切,音僸。《揚雄·解嘲》蔡澤雖噤吟,而笑唐舉。《註》師古曰:噤吟,頷頤之貌。吟,魚錦反。
又《集韻》宜禁切,音。長咏也。《韓愈·同宿聮句》白鶴叫相喑。喑或作吟,吟去聲。
又音噤。《史記·淮隂侯傳》雖有舜禹之智,吟而不言。《註》吟,巨蔭反。
又音琴。亦見《史記·淮隂侯傳索隱註》。《說文》或作䪩訡。《集韻》亦作欽。
【体】
体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蒲本切《集韻》部本切,盆上聲。劣也。
又麤貌。與笨同。《通雅》輀車之夫曰体夫。唐懿宗咸通十二年葬,同昌公主賜酒餠餤四十橐駝,以飤体夫。《註》体,蒲本反。体夫,轝柩之夫。俗書四體之體,省作體,誤。(體)〔古文〕涕上聲。《說文》總十二屬也。《釋名》體,第也。骨肉毛血表裏大小相次第也。《廣韻》四支也。《禮·中庸》動乎四體。
又《易·文言》君子體仁,足以長人。《疏》體包仁道。
又《書·畢命》辭尚體要。《註》辭以理實爲要。
又《詩·衞風》爾卜爾筮,體無咎言。《傳》體,兆卦之體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方苞方體,維葉泥泥。《箋》體,成形也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體國經野。《註》體,猶分也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內饔》辨體名肉物。《註》體名,脊脅臂臑之屬。
又《禮·文王世子》外朝以官體異姓也。《註》體,猶連結也。
又《禮·學記》就賢體遠。《註》體,猶親也。
又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猶生也。
又《禮·中庸》體羣臣也。《註》猶接納也。
又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聲亦如味,一氣二體。《疏》樂之動身體者,唯有舞耳。舞者有文武二體。《廣韻》俗作軆。《集韻》作躰。《增韻》俗作体,非。
【斋】
斋【卯集下】【文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篇海》同齋。(齋)《廣韻》側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莊皆切,債平聲。《正韻》潔也,莊也,恭也。《廣雅》齋,敬也。《禮·祭統》齋之爲言齊也。《易·繫辭》聖人以此齋戒。《註》洗心曰齋。
又《後漢·輿服志》有齋冠曰長冠。
又燕居之室曰齋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津私切,音貲。《孟子》齋疏之服。《趙岐註》卽齋縗也。音資。
又《易·履卦》得其資斧。《子夏傳》作齊斧。虞喜志林云:當作齋。齋戒入廟而受斧也。
又叶眞而切,音支。《後漢·周澤傳》生世不諧,作太常妻,一年三百六十日,三百五十九日齋。○按《說文》示齊爲齋。示,明也,祗也。齊者,萬物之潔齊也。洪武《正韻》云:古單作齊,後人于其下加立心,以別之耳。
【诗】
詩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始平聲。《說文》志也。《釋名》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。《傳》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·國風·關雎序》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又六詩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敎六詩。《疏》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《鄭康成·六藝論》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又樂章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《註》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又《類篇》承也,持也。《禮·內則》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《註》詩之言承也。《疏》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又《字彙補》讀作誅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修憲令,審詩商。《註》詩商,當爲誅賞。《樂論篇》作審誅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