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何】
何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胡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賀平聲。曷也,奚也,孰也,詰詞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禹曰何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
又誰何。猶言莫敢如何也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利兵而誰何。
又未多時曰無何,亦曰無幾何。《史記·曹參傳》居無何,使者果召參。
又《前漢·袁盎傳》南方濕,君能日飮,無何,可免禍也。《註》無何,言更無餘事也。
又《南史·西域傳》西域呼帽爲突何。
又《古今樂錄》羊無夷伊那何,皆曲調之遺聲。
又國名。《隋書》西域有何國。
又姓。
又娙何,漢女官名,秩比二千石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下可切,賀上聲。同荷。儋也,負也。《易·噬嗑》何校滅耳。《詩·曹風》何戈與祋。《小雅》何簑何笠。《商頌》百祿是何。
又通訶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譴大何。《註》譴,責也。何,詰問也。
【者】
者【未集中】【老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章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止野切,,古文旅字。《韻會》今作者。《玉篇》語助也。《增韻》又卽物之辭,如彼者,如此者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
又《增韻》又此也。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。今俗多用這字,這乃魚戰切,迎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掌與切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人迹所至,無不臣者。《註》索隱曰:者,協音渚。《楚辭·九歌》搴芳洲兮杜若,將以遺乎遠者。時不可以驟得,聊逍遙兮容與。《韻會》者,古文渚字,故从旅聲。後人以者添水作渚,以別者也之者,故者但爲語助。
又叶阻可切。《繆襲·挽歌》形容稍銷歇,齒髮行當墮。自古皆有然,誰能離此者。
又叶之戈切。《韓愈·盧氏墓銘》命不侔身,兹其奈何。刻名墓石,以告觀者。
又《韻會》說文从白,當作者,今作者。◎按說文在白部,今从正字通倂入。者或从白聲。,古文困字。
【为】
爲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潙。《說文》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象形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作,造,爲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宣力四方汝爲。《洪範》有猷有爲有守。
又治也。《晉語》疾不可爲也。《註》爲,治也。
又使也。《魯語》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。《註》爲,猶使也。
又語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漢有南郡太守爲昆。《韻會》魯昭公子公爲之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僞切,音䧦。《廣韻》助也。《增韻》所以也,緣也,被也,護也,與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臣爲上爲德,爲下爲民。《釋文》爲上爲下之爲,于僞反。徐云:四爲字皆于僞反。
又《多士》惟我下民秉爲。《詩·大雅》福祿來爲。《箋》爲,猶助也。《釋文》于僞反,協句如字。
又叶吾何切,音莪。《詩·王風》有兔爰爰,雉離于羅。我生之初,尙無爲。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,尙寐無吪。
【彭】
彭【寅集下】【彡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薄庚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庚切,音棚。《說文》鼓聲也。
又軍器。《釋名》彭排,軍器也。彭,旁也,在旁排禦敵攻也。
又水名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伐絞之役,楚師分涉於彭。《註》彭水,在新昌衞縣。
又國名。《書·牧誓》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。《傳》盧彭,在西北。
又地名。《詩·鄭風》淸人在彭。《傳》衞之河上,鄭之郊也。《春秋·文二年》晉侯及秦師戰于彭衙。《註》馮翊郃陽縣西北有彭衙城。
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彭州,垂拱二年,析益州置。
又彭盛,縣名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項王都彭城。《正義》徐州縣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彭城國,彭城縣,古大彭邑。
又彭亡,聚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武陽有彭亡聚。
又《岑彭傳》彭至武陽,所營地名彭亡。
又彭蠡,湖名。《書·禹貢》彭蠡旣豬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豫章郡彭澤縣,彭蠡澤在西。
又彭門,山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蜀郡湔氐道縣前有兩石,對如闕,號曰彭門。
又姓。《史記·楚世家》陸終生六子,三曰彭祖。《註》虞翻曰:名剪,爲彭姓,封於大彭。《鄭語》彭姓豕韋諸稽,則商滅之矣。《廣韻》左傳,楚有彭仲爽,漢有大司空彭宣。
又《韻會》逋旁切《正韻》博旁切,榜平聲。《玉篇》多貌。《詩·齊風》行人彭彭。《釋文》彭,必旁反。
又《玉篇》盛也。《韻會》壯也。《詩·大雅》駟騵彭彭。《集韻》强盛貌。
又《廣韻》行也。《詩·小雅》四牡彭彭。《傳》彭彭,不得息也。
又《廣韻》道也。
又《集韻》晡橫切,音閍。衆車聲也。
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《韻會》近也。《正韻》旁也。《易·大有》九四匪其彭,无咎。《疏》彭,旁也。
又《類篇》彭亨,驕滿貌。《韓愈·城南聯句》苦開腹彭亨。
又《詩·魯頌》有驪有黃,以車彭彭。《劉歆·遂初賦》求仁得仁,固其常兮。守信保己,比老彭兮。
又與魴通。《公羊傳·成十八年》晉侯使士彭來乞師。《註》二傳士彭作士魴。
【殇】
殤【辰集下】【歹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式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尸羊切,音商。未成人喪也。《禮·喪服傳》年十六至十九死爲長殤,十二至十五死爲中殤,八歲至十一歲死爲下殤,七歲以下爲無服之殤,生未三月不爲殤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,以夏后氏之墍周葬中殤、下殤,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禁嫁殤者。《註》殤十九以下。
又諡法之一。《汲冢周書》短折不成曰殤,未家短折曰殤。
又死於國事、無主之鬼曰國殤。《楚辭》有《國殤》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