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更】
更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玉篇》㪅今作更。《集韻》隷作更。○按更字,諸韻書作㪅字重文。《正字通》云俗字,非。
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饥】
饑【戌集下】【食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《玉篇》紀衣切,音機。《說文》穀不熟爲饑。从食幾聲。餘詳飢字註。
【躯】
軀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豈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虧于切,。
又《韻補》叶祛尤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同聲好相應,同氣自相求。我情與子親,譬如影追軀。
【受】
受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音壽。《說文》相付也。《玉篇》得也。《易·旣濟》實受其福。《詩·大雅》受天之祜。
又承也。《李適之法觀禪師銘》孰承最上,密受居多。
又盛也。《杜甫詩》野航恰受兩三人。
又容納也。《論語》君子不可以小知,而可大受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神呪切,收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投畀有北,有北不受。叶下昊。昊,許切。○按受字《韻書》無去聲。
又叶音暑。《張衡·誚靑衣賦》晏嬰潔志,不顧景女。乃雋不疑,奉霍不受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音胡到切,下从丈。
【笞】
笞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丑之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抽之切,是也。太宗甞覽《明堂針灸圖》,見人之五臟皆近背,詔罪人無得鞭背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捶、笞臏脚。《註》捶笞皆杖擊也。
【箠】
箠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集韻》是爲切,音垂。竹名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其竹則篠簳、箛箠。
又《廣韻》竹垂切《集韻》株垂切,又中葵切,音追。竹節也。
又《廣韻》之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主蘂切,音捶。擊馬策也。《史記·張耳陳餘傳》杖馬箠,下趙數十城。
又《集韻》是棰切,音菙。義同。
又笞法志》景帝中六年定箠令,笞者箠長五尺,其本大一寸,其竹也末薄半寸,皆平其節。當笞者笞臋,毋得更人。畢一罪,乃更人。自是笞者得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