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hūn][hūn][shì][shuì][yuán][fēi][bìng]
平仄:平平仄仄平平仄
昏昏嗜睡元非病,续续题诗不耐闲。
作意买山还得笑,多方拔白郤成斑。
【昏昏】1.昏暗貌;阴暗貌。 2.糊涂;愚昧。 3.神志昏沉;昏迷。 4.视力昏花模糊。
【昏】
昏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呼昆切,音閽。《說文》日冥也。从日、氐省。氐者,下也。一曰民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昏,代也。《註》代,明也。《疏》日入後二刻半爲昏,昏來則明往,故云代明。《釋名》昏,損也,陽精損減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寤氏註》日入三刻爲昏,不盡三刻爲明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至虞淵,是謂黃昏。至於蒙谷,是謂定昏。
又《詩·邶風》宴爾新昏。《儀禮·士昏禮註》士娶妻之禮,以昏爲期,因而名焉。必以昏者,陽往而隂來,日入三商爲昏。
又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昏媾、姻亞。《註》妻父曰昏,重昏爲媾,婚父曰姻,兩婿相謂曰亞。
又《書·益稷》下民昏墊。《傳》昏瞀墊溺。
又《書·盤庚》不昏作勞。《傳》昏,彊也。
又《書·牧誓》昏棄厥肆祀弗答。《傳》昏,亂也。《疏》昏閽於事必亂,故昏爲亂也。
又《左傳·昭十九年》札瘥夭昏。《註》未名曰昏。《疏》子生三月父名之。未名之曰昏,謂未三月而死也。
又《集韻》呼困切,音。暗也。亦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許云切。《曹大家ɡū·東征賦》悵容與而久住兮,忘日夕而將昏。到長垣之境界,察農野之居民。
又叶許懸切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子野聽聳,離朱目眩。隷首策亂,陳子籌昏。
【嗜】
嗜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呩《唐韻》常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時利切,耆。
【睡】
睡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是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樹僞切《正韻》殊僞切,音瑞。《說文》坐寐也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衞鞅語事良久,孝公時時睡,弗聽。《前漢·賈誼治安策》將吏被介冑而睡。
又花名。《淸異錄》盧山一比丘晝寢石上,夢中聞花香,旣覺,尋香求之,因名睡香。四方奇之,謂乃花中祥瑞,遂以瑞易睡。
又草名。《洞冥記》末多國有五味草,食之使人不眠,名曰却睡草。《述異記》桂林有睡草,見之則令人睡。亦呼爲懶婦箴。《說文》本作聲。《六書故》睡卽古寐字。
【元】
元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愚袁切,音原。《精薀》天地之大德,所以生生者也。元字从二从人,仁字从人从二。在天爲元,在人爲仁,在人身則爲體之長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元,始也。
又《廣韻》長也。
又大也。《前漢·哀帝紀》夫基事之元命。《註》師古曰:更受天之大命。
又首也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上正元服。《註》師古曰:元,首也。故謂冠爲元服。
又本也。《後漢·班固傳》元元本本。
又百姓曰元元。《戰國策》制海內,子元元。《史記·文帝本紀》以全天下元元之民。《註》古者謂人云善人,因善爲元,故云黎元。其言元元者,非一人也。
又《公羊傳·隱元年》元年者何,君之始年也。《左傳註》凡人君卽位,欲其體元以居正,故不言一年一月。《羅泌·路史》元者,史氏之本辭也。君卽位之一年稱元,古之史皆然。書太甲元年維元祀,虞夏有元祀之文,非春秋始爲法也。
又氣也。《公羊傳註》變一爲元。元者,氣也。
又正月一日曰元日。《書·舜典》月正元日。《註》朔日。
又諡法,行義悅民,始建國都,主義行德,曰元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左傳,衞大夫元咺。
又後魏孝文拓拔氏爲元氏,望出河南。
又《韻補》叶虞雲切,音輑。《桓譚·仙賦》呼則出故,翕則納新。夭矯經引,積氣關元。《史記·敘傳》莊王之賢,乃復國非文韻。
【非】
非【戌集中】【非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
又《玉篇》下也。
又《玉篇》隱也。
又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
又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
又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
又《韻會》方未切,音沸。本作誹。義同。
【病】
病【午集中】【疒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與正氣在膚體中也。
又《廣韻》憂也。《禮·樂記》病不得其眾也。《注》病,猶憂也。以不得眾心為憂。
又苦也。《書·呂》人極于病。《傳》欲使惡人極于病苦,莫敢犯者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范宣子為政,諸侯之幣重,鄭人病之。
又恨也。《左傳·文十八年》閻職曰:與刖其父,而弗能病者,何如。《註》言不以父刖為病恨。
又困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。《註》病謂罪咎之。《疏》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。若他人不能,則為困病。
又辱也。《禮·儒行》今眾人之命儒也妄,常以儒相詬病。《註》詬病,猶恥辱也。
又短也。《晉語》公曰:舅所病也。《註》病,短也。
又病,坊閒曹也。《類要》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,實非要劇,以監為宰相病坊,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,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。
又《韻補》叶被旺切,音傍。《黃庭經》宅中有士,常衣絳,子能見之,可不病。橫立長尺,約其上,子能守之,可無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