枉与焚灰吞杜甫

出自:近现代·钱钟书《燕谋以余罕作诗寄什督诱如数奉报》

拼音:[wǎng][yǔ,yù,yú][fén][huī][tūn][dù][fǔ]

平仄:仄平平平平仄仄

才退心粗我自知,烟销沤灭不成诗。
分明眼度难寻处,渺莽江头欲拾时。
枉与焚灰吞杜甫,苦将残锦乞邱迟。
欣然搁笔无言说,稽首维摩是本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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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杜甫】杜甫(712-770) : 唐代诗人。字子美,自称少陵野老,祖籍襄阳(今属湖北),生于巩县(今河南巩义市)。早年漫游各地,后居长安多年。安史之乱中逃离长安,寓居成都,建草堂。曾任检校工部员外郎,世称杜工部。与李白齐名,并称“李杜”。诗作揭露社会矛盾,反映民生疾苦,显示了唐代由盛而衰的历史,被称为“诗史”。诗风沉郁顿挫,语言精练。《兵车行》、《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》、《三吏》、《三别》、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》、《秋兴》、《登高》等诗,皆为人传诵。有《杜工部集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枉】

枉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汪上聲。《說文》衺曲也。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木熙者舉梧檟,據句枉。

人之不直者,亦謂之枉。《論語》舉直錯諸枉。

屈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秋,命有司申嚴百,毋或枉橈。

冤也。《唐書·高仙芝傳》軍中皆呼枉。

枉駕。《戰國策》聶政曰: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。

枉矢,有三義:一《周禮·夏官·司弓矢》枉矢利火射。註今之飛矛是也。或謂之兵矢。一《禮·投壺》主人謂曰:某有枉矢哨壺,請以樂賓。《註》謙言不直之矢也。一星名。《考異郵》枉矢,狀如流星,蛇行有尾。

《類篇》巨王切。汲具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焚】

焚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燔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符分切,音汾。《玉篇》燒也。《集韻》火灼物也。《書·胤征》玉石俱焚。《易·離卦》焚如。《春秋·桓七年》焚咸丘。《註》焚,火田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毋焚山林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音奮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象有齒,以焚其身。《註》杜預曰:焚,斃也。服虔曰:焚,讀曰僨僵也。《集韻》本亦作僨。

叶汾沿切。《郭璞·炎山贊》木含陽精,氣結則焚,理其微乎,其妙在傳。

叶符筠切。《曹植文》季嗣不維,網漏于秦,崩樂滅學,儒坑禮焚。《說文》本作燓。《集韻》或作炃燌。

【灰】

灰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呼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回切,音虺。《說文》死火餘㶳也。从火从又。

手也。火旣滅可以執持。《禮·月令》毋燒灰。《註》爲傷火氣也。火之滅者爲灰。

《內則》冠帶垢,和灰請潄。衣裳垢,和灰請澣。《周禮·地官·掌炭》掌灰物炭物之徵令,以時入之,以權量受之,以共邦之用。凡炭灰之事。《後漢·杜篤傳》皤康居灰珍奇。

葭灰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氣之法,竹爲管,葭莩爲灰,爲室三重,布緹幔,木爲案,內庳外高,加律其上,氣至灰飛。

劫灰。《高僧傳》漢武穿昆明池,得黑灰,問東方朔,朔曰:可問西域梵人。後竺法蘭至,問之,云:此劫火灰也。

自然灰。《酉陽雜俎》凡雕刻琉璃,先以自然灰煑令軟。藏器曰:灰生南海,狀如黃土,可澣衣。玉石以此灰霾之,爛如泥。

不灰木。《太平寰宇記》俗爲鋌子,燒之成炭,而不灰。

叶呼侯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生爲倂身物,死爲同棺灰。秦氏自言至,我情不可儔。

叶荒壷切。《陳琳·柳賦》有孤孑之細柳,獨幺枰而剽殊,隨枯木於爨側,將。

【吞】

吞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吐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他根切,。《說文》咽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吞若雲夢者八九。

《廣韻》吞,滅也。《增韻》幷包也。《戰國策》隂謀有吞天下之心。

《廣韻》他前切《集韻》他年切,音天。姓也。漢有吞景雲。

《集韻》咽也。《穀梁傳·隱三年註》其所吞咽者,壤入於內。《釋文》吞,敕恩反。

音天。《王筠詩》桓桓信無敵,堂堂寧有前。九圻良易舉,八荒安足吞。

【杜】

杜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說文》甘棠也。牡曰棠,牝曰杜。樊光曰:赤者爲杜,白者爲棠。《陸璣·草木疏》赤棠,子澀而酢,無味。木理韌,可作弓幹。與《說文》不同。

塞也。《書·費誓》杜乃擭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犯令凌政則杜之。

《爾雅·釋草》杜榮。《註》似茅,皮可爲索。

香草名。《屈原·九歌》采芳洲兮杜若。

繚之兮杜蘅。

《方言》東齊謂根爲杜。

澀也。

《本草》杜仲,藥名。

《博雅·釋蟲》杜伯,蠍也。

姓。《廣韻》本帝堯劉累之後。出京兆、濮陽、襄陽三望。

《集韻》董五切,音睹。姓也。楚有杜敖。

《類篇》同都切,音徒。亦姓也。晉有杜蒯。

【甫】

甫【午集上】【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方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父切《正韻》斐古切,音斧。《說文》男子美稱也。《禮·檀弓》臨諸侯畛於鬼神曰:有天王某甫。《疏》某是天子之字,甫是男子美稱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永受保之,曰伯某甫仲叔季,唯其所當。《註》甫是丈夫之美稱。孔子爲尼甫,周大夫有嘉甫,宋大夫有孔甫。《雜記疏》甫,且也。五十以伯仲,是正字。二十之時曰某甫,是且字。言且爲之立字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甫,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倬彼甫田。傳甫田謂天下田。《箋》甫之言丈夫也。明乎彼太古之時,以丈夫稅田也。

《玉篇》始也。

《廣韻》衆也。《博雅》甫甫,衆也。《詩·大雅》魴鱮甫甫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甫,我也。

國名。《詩·大雅》維申及甫,維周之翰。《箋》甫甫,侯也。

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東有甫草,駕言行狩。《箋》甫草者,甫田之草也。鄭有圃田,今開封府中牟縣西圃田澤是也。《春秋·定十年》冬,齊侯衞侯鄭游速,會于安甫。《穀梁傳·昭二十三年》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甫。《註》雞甫,楚地。

山名。《詩·魯頌》徂來之松,新甫之栢。《傳》新甫,山也。

章甫,冠名。《禮·郊特牲》章甫,殷道也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甫侯之後,周甫瑕,明甫轍,甫輊。

皇甫,複姓。宋戴公之子曰皇父,因命族曰皇父。至秦攺爲皇甫。

《集韻》彼五切,音補。種菜曰圃,或省作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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