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院】
院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王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眷切,音瑗。《說文》堅也。《玉篇》周垣也。亦作寏。《增韻》有垣牆者曰院。《唐書·宣宗紀》作五王院,以處皇子之幼者。
又官廨曰院。《唐書·明皇紀》置麗正書院,聚文學之士。
又《令狐綯傳》綯爲翰林學士,夜對禁中燭盡,以金蓮花炬送歸院。
又《南部新書》自唐初來,歷五院惟二人,李商隱,張延賞。《註》五院,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。
又儒者所居曰書院。《方隅勝略》白鹿書院,在廬山。鵝湖書院,在鉛山縣。
又浮屠所居曰僧院。《傳燈錄》本行和尙云:若有人道得著,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。
又道流所居曰道院。《白樂天·尋郭道士詩》看院止留雙白鶴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胡官切,音桓。
又《集韻》委遠切,音婉。義同。
【宇】
宇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穻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王矩切《等韻》于矩切,音禹。《說文》宇,屋邊也。《釋名》宇,羽也,如鳥羽翼,自覆蔽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上棟下宇,以待風雨。《詩·豳風》八月在宇。《註》宇,簷下也。《大雅》聿來胥宇。
又《廣韻》大也。《玉篇》方也,四方上下也。尸子曰:天地四方曰宇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包舉宇內。
又《孔穎達·正義》于屋,則簷邊爲宇。于國,則四垂爲宇。《周語》先王規方千里,以爲甸服,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,使各有寧宇。
又隤下曰宇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輪人爲蓋,上欲尊,而宇欲。
又籀文作㝢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德㝢天覆。《集韻》亦作㡰。
【砧】
砧【午集下】【石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知林切,音斟。擣衣石也。《庾信詩》秋砧調急節。
又藁砧,農家擣草石。《古樂府》藁砧今何在。通作碪。
【韵】
韵【戌集中】【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與韻同。(韻)〔古文〕均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問切《正韻》禹慍切,彭年等重修《廣韻》,丁度有《集韻》,金韓道昭有《五音集韻》,元黃公紹有《韻會舉要》,明洪武中宋濂等修《正韻》,此韻書大略也。
又《正韻》風度也。《說文》裴光遠云:古與均同。《唐書·楊收傳》夫旋宮以七聲爲均。均言韻也。古無韻字,猶言一韻聲也。《集韻》或作韵。
【切】
切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千結切,音竊。《說文》刌也。从刀,七聲。《廣韻》割也,刻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骨謂之切。《註》治骨器。《禮·內則》聶而切之爲膾。
又迫也,急也。《禮·禮器疏》祭祀之事,必以積漸敬愼,不敢偪切也。
又愨實也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明君不惡切愨之言。
又《揚雄·長楊賦》請略舉凡,而客自覽其切。《註》師古曰:切,要也。
又《史記·扁鵲傳》不待切脈。《註》切,按也。
又《韻會》譏切也,剴切也。
又《韻會》反切。一音展轉相呼謂之反,亦作翻,以子呼母,以母呼子也。切謂一韻之字相摩以成聲謂之切。
又《前漢·外戚傳》切皆銅沓,冒黃金塗。《註》師古曰:切,門限也。音千結反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計切,音砌。衆也。
又一切,大凡也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一切滿秩如眞。《註》師古曰:一切者,權時之事,如以刀切物,苟取整齊,不顧長短縱橫,故言一切。
又《韻補》砌或作切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設切厓隒。李善註:古字通。
又叶音刺,與刺通。《儀禮註》采時世之詩爲樂歌,所以通情相風切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