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与此铭分浩逸

出自:清代·龚自珍《已亥杂诗 230》

拼音:[yù][yǔ,yù,yú][cǐ][míng][fēn,fèn][hào][yì]

平仄:仄平仄平平仄仄

二王只合为奴仆,何况唐碑八百通。 欲与此铭分浩逸,北朝差许郑文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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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欲】

欲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余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玉切《正韻》余玉切,音浴。《說文》貪欲也。从欠谷聲。《徐曰》欲者,貪欲。欲之言續也。貪而不已,於文欠谷爲欲。欠者開口也。谷,欲聲。《禮·曲禮》欲不可從。《疏》心所貪愛爲欲。

《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,弗學而能。

物欲。《禮·樂記》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感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不見可欲,使心不亂。

《增韻》愛也。《孟子》可欲之爲善。《禮·曲禮》問疾不能遺,不問其所欲。

期願之辭。《論語》我欲仁。《大學》欲明明德於天下。《文子·微明篇》心欲小,志欲大。

婉順貌。《禮·祭義》其薦之也,敬以欲。

將然也。《古銘》欲墮不墮,逢王顆。《杜甫詩》渾欲不勝簪。

與慾通。《詩·大雅》匪棘其欲。《註》與慾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戍切,音裕。義同。《揚雄·羽獵賦》壯士忼慨,殊鄕別趣。東西南北,騁嗜奔欲。《潘岳·西征賦》旣餐服以屬厭,泊恬靜以無欲。俱讀裕。

叶余律切,音聿。《易林》鼎足承德,嘉謀是克。爲王開庭,得心所欲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此】

此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

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
【铭】

銘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莫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忙經切,音冥。《說文》記誦也。《集韻》志也。《釋名》銘,名也,記名其功也。《又》述其功美,使可稱名也。《禮·祭統》夫鼎有銘。銘者,自名也,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,而明著之後世者也。《註》銘,謂書之刻之,以識事者也。《禮·大學》湯之盤銘曰。《註》銘,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。

《禮·檀弓》銘,明旌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祝》設熬置銘。《註》銘,今書或作名。鄭云:銘,書死者名于旌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浩】

浩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胡老切《集韻》戸老切《韻會》合老切,音晧。大水貌。《書·堯典》浩浩滔天。

饒也。《禮·王制》用有餘曰浩。

《集韻》古老切,音杲。以水泲酒曰浩。

姓。漢靑州刺史浩賞。

居號切,音誥。水名。

《廣韻》古沓切《集韻》葛合切,音閤。浩亹,漢縣名,屬金城郡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浩亹水,在西塞外,東至允吾,入湟水。《註》浩亹,音合門。

【逸】

逸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佚。《廣韻》失也,過也。《書·盤庚》予亦拙謀作乃逸。《註》過失也。

《廣韻》奔也,縱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馬逸不能止。

《成十六年》乃逸楚囚。《註》縱之也。

《正韻》隱也,遁也。《論語》舉逸民。

逸逸,往來次第也。《詩·小雅》舉醻逸逸。

《韻會》通作佚。《孟子》遺佚而不怨。

與軼通。《史記·管晏傳》贊論其軼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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