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现】
現【午集上】【玉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7画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形甸切,音見。《集韻》玉光。
又《正韻》顯也,露也。《抱朴子至理卷》或形現往來。
又《集韻》胡典切,音蜆。石之次玉者。
【据】
据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九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斤於切,音居。《說文》戟挶也。《詩·豳風箋》韓詩云:口足爲事曰拮据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御切,音據。手病也。
又與據通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潭思渾天,參摹而四分,之極於八十一,旁則三摹九据,極之七百二十九贊,亦自然之道也。《註》据,今據字,猶位也,處也。
又《酷吏傳贊》趙禹据法守正。
又《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》据以驕騖。《註》張揖云:据,直項也。(據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御切,音鋸。《說文》杖持也。《論語》據於德。
又《廣韻》依也。《易·困卦》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《詩·邶風》亦有兄弟,不可以據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《註》據猶安也。
又引也,援也。《爾雅疏序》事有隱滯,援據徵之。
又按也。《禮·玉藻》君賜稽首據掌,致諸地。《疏》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猛獸不據。《註》以爪按拏曰據。
又拒守也。《史記·趙奢傳》先據北山上者勝。
又姓。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。
又《集韻》其踞切,音遽。有形之貌。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。
又《史記註》訖逆切,音戟。《呂后紀》見物如蒼犬,據高后掖。
又叶求於切,音蘧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事有所疾,亦有所徐。物有所拘,亦有所據。通作据。見据字註。
【外】
外【丑集下】【夕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歪去聲。內之對,表也。《易·坤卦文言》義以方外。《家人彖傳》男正位乎外。《禮·祭義》禮也者,動於外者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六合之外,聖人存而不論。《列子·仲尼篇》遠在八荒之外。
又疏斥也。《易·泰卦彖傳》內君子,而外小人。《前漢·霍光傳》盡外我家。
又度外,置之也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暫置此兩子于度外。
又方外,散人也。《淮南子·道應訓》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。
又《集韻》五活切,音杌。《黃庭經》洞視得見無內外,存嗽五牙不飢渴,神華執中六丁謁。
又叶征例切,音制。《詩·魏風》十畝之外兮。叶下泄逝。《說文》外,遠也。卜尚平旦,今若夕卜,于事外矣。會意。
【集】
集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雦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秦入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籍入切,音箿。《說文》本作雧。羣鳥在木上也。《詩·周南》集于灌木。
又《廣韻》就也,成也。《書·武成》大統未集。《傳》大業未就。《詩·小雅》我行旣集。《箋》集,猶成也。
又《韻會》雜也。《孟子》是集義所生者。《註》集,雜也。
又《廣韻》衆也。
又《廣韻》安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問所以安集百姓。
又《玉篇》合也。《廣韻》聚也,會也,同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天下雲集響應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動靜不集。《註》師古曰:集,齊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鱗集仰流。
又《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》險其走集。《註》走集,邊境之壘辟也。
又《前漢·藝文志》劉歆總羣書,而奏其七略,故有輯略。《註》師古曰:輯與集同。謂諸書之總要。《韻會》文集,文所聚也。唐有子史經集四庫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漢宕渠縣,梁恭帝爲集州。
又《廣韻》姓也。漢有集壹。
又《韻補》叶疾救切,音就。《詩·小雅》我龜旣厭,不我告猶。謀夫孔多,是用不集。猶,于救切。
又叶昨合切,音雜。《詩·大雅》天監在下,有命旣集。文王初載,天作之合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