抢榆与水击

出自:唐代·刘禹锡《和》

拼音:[qiāng,qiǎng,chēng][yú][yǔ,yù,yú][shuǐ][jī]

平仄:平平平仄平

永日无人事,芳园任兴行。陶庐树可爱,潘宅雨新晴。 傅粉琅玕节,熏香菡萏茎。榴花裙色好,桐子药丸成。 柳蠹枝偏亚,桑空叶再生。睢盱欲斗雀,索漠不言莺。 动植随四气,飞沉含五情。抢榆与水击,小大强为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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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抢榆】语本《庄子.逍遥游》:"蜩与学鸠笑之曰:"我决起而飞﹐抢榆枋。""后以"抢榆"借指仅能短程飞掠的小鸟。亦以喻胸无大志或胸无大志者。
【水击】语出《庄子.逍遥游》:"鹏之徙于南冥也,水击三千里,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。"指鹏飞将起,以翼击水。后以喻远大前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抢】

搶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七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此兩切,鏘上聲。突也。

爭取也。今律法有白晝搶奪。或作摤。

《唐韻》七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千羊切,音鏘。拒也。亦突也。《戰國策》布衣之怒,亦以頭搶地耳。《前漢·揚雄·校獵賦》角搶題注。《註》搶,猶刺也。眾獸以角搶地。

集也,飛掠也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決起而飛,搶榆枋。

《唐韻》初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楚兩切,倉上聲。亦突也。

著也。

《集韻》鋤庚切,音傖。搶攘,亂貌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國制搶攘。

千剛切,音倉。搶搪,鋸也。

《韻會》楚耕切,音鎗。欃槍,或作攙搶。彗星也。《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》㩜攙搶以爲旌。

《字彙補》此亮切,鏘去聲。吳楚謂帆上風曰搶,今舟人曰掉搶。《庾闡·揚都賦》艇子搶風,榜人逸浪。

【榆】

榆【考證·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《禮·內則》菫荁枌楡,兔薧滫以滑之。〕謹照原文兔改免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水】
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
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
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
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
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
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
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
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
黑水,國名,卽韐。

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
姓。

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
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
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
【击】

擊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《唐韻》古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吉歷切,音激。《說文》攴也。《徐曰》撲也。《廣韻》打也。《增韻》扣也。《易·蒙卦》擊蒙。《註》擊去童蒙,以發其昧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拔劒擊柱。

《酷吏傳》義縱以鷹擊毛摯爲治。

攻殺也。《楚語》刲羊擊豕。《註》擊,殺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急擊之勿失。

觸也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目擊而道存矣。或作撽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敵切,音檄。與覡同。男巫也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知其吉凶妖祥,傴巫跛擊之事也。《註》擊讀爲覡。

《集韻》吉詣切,音訃。人名。春秋晉有屠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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