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识登科次第

出自:明代·无名《朝中措》

拼音:[yào,yāo][shí,zhì][dēng][kē][cì][dì]

平仄:平平平平仄仄

郧城清胜压湖湘。人物镇相望。秀气谁符楚泽,建安诸子文章。东风得意,青云路稳,好去腾骧。要识登科次第,待看北斗光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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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登科】也称“登第”。科举考中进士。
【次第】1.次序;等级:循功劳,视次第。 2.依次:长安回望绣成堆,山顶千门次第开。 3.情景;场合:梧桐更兼细雨,到黄昏点点滴滴。这次第,怎一个愁字了得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要】

要【申集下】【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

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

䙅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

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

《廣韻》勒也。

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

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

衞圻之外,謂之要服。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要服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吳人要離之後,漢有河南令要兢,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。

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濡水,又東南流與要水合。

靑要,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靑要之山,寔惟帝之密都。

高要,縣名。《一統志》屬廣州府。

與腰通。《說文》身中也,象人要自之形。今作腰。別詳肉部。

《廣韻》於笑切。讀去聲。《篇海》凡要也,要會也。《孝經》先王有至德要道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軍事大要有五。

《論語》久要,亦讀去聲。《王安石·老人行》古來人事已如此,今日何須論久要。叶入誚韻。

《集韻》伊鳥切,音杳。與騕同。騕褭,良馬名。或作要。

以紹切,音。與偠同。偠紹或作要紹。舒緩貌也。

【识】

識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

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

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

姓。見《姓纂》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職吏切,音志。與誌同。記也。《易·大畜》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,以畜其德。《書·益稷》書用識哉。《論語》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。

《韻會》器之款鏤爲識。《史記·孝武紀》鼎文鏤無款識。《註》韋昭曰:款,刻也。師古曰:識,記也。楊愼曰:三代鐘鼎文,隱起而凸曰款,以象陽,中陷而凹曰識,以象隂。

《韻會》通作志。《周禮·春官》保章氏掌天星,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。《鄭註》志,古文識字,記也。

《讀書通》通作幟。《後漢·虞詡傳》以采綖縫賊裾爲幟。《註》幟,記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,音試。義同。

《韻會》表識,謂有所標表,令異日可識知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杜註》楚以茅爲旌識,謂以旌旗爲表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不可不識也。《師古註》墓須表識。俱音試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昌志切,音熾。義同。

《釋名》識,幟也。有章幟可按視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旌旗表識。《師古註》識讀與幟同。

叶式列切,音刷。《崔駰·達旨》傳序歷數,三代興滅。大庭尚矣,赫胥罔識。

叶施灼切,音爍。《蘇軾·毛長官詩》宦遊逢此歲年惡,飛蝗來時半天黑。羨君封境稻如雲,蝗自識人人不識。《集韻》或書作。

【登】

登【午集中】【癶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都騰切,等平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陞也。《玉篇》上也。進也。《易·明夷》初登于天。《書·堯典》疇咨若時登庸。《左傳·僖九年》王使宰孔賜齊侯胙,下拜登受。《禮·月令》農乃登麥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民,掌登萬民之數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進業曰登。《註》進上百工之業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成也。《增韻》熟也。《書·泰誓》以登乃辟。《詩·大雅》誕先登于岸。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》頒比法于六鄉之大夫,使各登其鄉之眾寡六畜車輦。《註》登,成也。成猶定也。《孟子》五穀不登。《註》登,成熟也。

尊之曰登。《禮·月令》登龜。《註》龜言登者,尊之也。

《博雅》登登,眾也。

築牆用力相應聲。《詩·大雅》築之登登。

登聞鼓院。《宋史·職官志》隷司諫正言,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。

榻登。《釋名》施于大牀之前,小榻之上,所以登牀也。《說文》作毾㲪。

星名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歲星之精流,爲及登。

鳳皇朝鳴曰登晨。見《軒轅黃帝記》。

州名。古萊子國,隋牟州,唐改登州,取文登山而名。

姓。出南陽,蜀有關中流人,始平登定。

《集韻》丁鄧切,等去聲。履也。或作蹬。

《字彙補》東職切,等入聲。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公曷爲遠而觀魚,登來之也。《註》登讀言得。齊人名求得爲得來。作登來者,其言大而急,由口授也。

叶都籠切,音東。《前漢·宣元敘傳》元之二王,孫後大宗。昭而不穆,大命更登。

叶都郎切,音當。《易林》南山高岡,回隤難登。道里遼遠,行者無糧。《說文》上車也。从癶豆,象登車形。《集韻》或作僜。《字彙》登與豆豋之豋,从月从又者別。

【科】

科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苦禾切,音窠。《說文》程也。从禾从斗。斗者,量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

《廣韻》條也,本也,品也。《戰國策》科條旣備。

坎也。《孟子》盈科而後進。

等也。《論語》爲力不同科。

科,斷也。《釋名》科,課也。課其不如法者,罪責之也。

取人條格曰科第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詔丞相御史,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,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。《註》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,以擢用之,而見在郞及從官,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,定其第高下,用知其人賢否也。《後漢·徐防傳》立博士十有四家,設甲乙之科。《註》歲課甲科四十人爲郞中,乙科二十人爲太子舍人,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。

木中空也。《易·說卦》科上稿。

科頭。《史記·張儀傳》跿跔科頭。《註》謂不著兜鍪入敵。

科斗,蝦蟆子。一名活東,頭圓大而尾細。古文書形似之。

科雉,獸名。《劉向·說苑》楚莊王獵於雲夢,射科雉。

地名。《水經注》汳水,又東逕科城北。

《廣韻》苦臥切,音課。滋生也。《正字通》植禾本也。

【次】

次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七四切,音佽。《說文》不前不精也。《徐曰》不前是次於上也,不精是其次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白相次也,赤與黑相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。

師止曰次。《左傳·莊三年》凡師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,過信爲次。《書·泰誓》戊午,王次于河朔。

位次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史祭之日,執書以次位常。《疏》謂執行祭祀之書,各居所掌位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敬共朝夕,恪居官次。

次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宮正,以時比宮中之官府、次舍之衆寡。《鄭註》次諸吏直宿,若今之部署諸廬者,舍其所居寺。《又》宮伯,授八次八舍之職事。《註》鄭司農云:庶子衞王宮,在內爲次,在外爲舍。

凡舍皆曰次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師陳焚次。《杜註》次,舍也。焚舍,示必死。

安行旅之處爲旅次。《易·旅二爻》旅卽次。

處也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次,謂朝、野、市。

張幄於所止之處亦曰次。《周禮·天官》掌次,朝日祀五帝,則張大次小次。《鄭註》次謂幄也。大幄,初往所止居也。小幄,謂接祭退俟之處。

《儀禮·士冠禮》賔就次。《鄭註》次,門外更衣處。必帷幕簟席爲之。

市亭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司市,于思次以令市,而聽大治大訟。涖于介次,而聽小治小訟。《註》思次,若今市亭也。介次,市亭之屬。別小者也。鄭司農云:次,市中樓。

星之躔舍爲次。《禮·月令》日窮于次。《註》次,舍也。正義曰:謂去年季冬,日次於枵,故云日窮於次。

天有十二次,地有十二辰。次之與辰,上下相值。如星紀在丑,斗牛之次。枵在子,虛危之次。

胷中曰胷次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喜怒哀樂,不入於胷次。《註》次,中也。

席閒曰席次。《孔稚圭·北山移文》眉軒席次。

至也。《史記·酷吏杜周傳》內深次骨。《註》李奇曰:其用罪,深刻至骨。

造次,猶言草次。急遽貌。《論語》造次必於是。《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》造次必於儒者。

編髮爲首飾之名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女次純衣纁袡。《註》次,首飾,今時髲也。《疏》《周禮》追師掌后之首服副編次。言次第髮長短爲之,如髲鬄也。別作䯸。

雞次,楚典名。《戰國策》蒙穀獻雞次之典而百官治。

水名,在高平。《水經注》若水與石門水合,水有五原,東水導源高平縣西八十里,西北流,次水注之。

諸次,山名。亦水名。《山海經》有大次山,小次山。

諸次之山,諸次之水出焉,東流注于河,是山多木無草。

居次,匈奴女號,若漢公主。《前漢·常惠傳》獲單于父行及嫂居次。《匈奴傳》王昭君長女爲須卜居次,小女爲當于居次。

姓。《呂氏春秋》荆有勇士次非,亦作佽。

《集韻》資四切,音恣。楡次,地名。《廣輿記》楡次,縣屬太原府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跙,王、鄭、馬皆作趦趄。

湑次,漢縣名,在武威郡。《孟康曰》次音咨。

《集韻》才資切,音慈。具次,山名,通作茨。

《楚辭·九歎》今余邦之橫陷兮,宗鬼神之無次。閔先嗣之中絕兮,心惶惑而息悲。次亦叶慈。

【第】

第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特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計切,音弟。次第也。《左傳·哀十六年》子西曰:楚國第我死,令尹、司馬非勝而誰。《註》用士之次第。

但也。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陛下第出僞遊雲夢。《註》第,且也,但也。

第宅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爲列侯者賜大第。《註》孟康曰:有甲乙次第,故曰第也。《司馬相如·喻巴蜀檄》位爲通侯,居列東第。

複姓。《後漢·第五倫傳》齊諸田徙園陵者多,故以次第爲氏,有第五、第八等氏。

同弟。《說文》第本作弟,韋束之次第也。今爲兄弟字。

《集韻》一曰順也。

《韻會》舊註作苐,非。苐,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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