郎官草屡修

出自:唐代·高适《东平旅游,奉赠薛太守二十四韵》

拼音:[láng,làng][guān][cǎo][lǚ][xiū]

平仄:平平仄仄平

颂美驰千古,钦贤仰大猷。晋公标逸气,汾水注长流。 神与公忠节,天生将相俦。青云本自负,赤县独推尤。 御史风逾劲,郎官草屡修。鹓鸾粉署起,鹰隼柏台秋。 出入交三事,飞鸣揖五侯。军书陈上策,廷议借前筹。 肃肃趋朝列,雍雍引帝求。一麾俄出守,千里再分忧。 不改任棠水,仍传晏子裘。歌谣随举扇,旌旆逐鸣驺。 郡国长河绕,川原大野幽。地连尧泰岳,山向禹青州。 汶上春帆渡,秦亭晚日愁。遗墟当少昊,悬象逼奎娄。 即此逢清鉴,终然喜暗投。叨承解榻礼,更得问缣游。 高兴陪登陟,嘉言忝献酬。观棋知战胜,探象会冥搜。 眺听情何限,冲融惠勿休。只应齐语默,宁肯问沉浮。 然诺长怀季,栖遑辄累丘。平生感知己,方寸岂悠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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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郎官】1.谓侍郎﹑郎中等职。秦代置郎中令,为皇帝左右亲近的高级官员。属官执掌护卫陪从﹑随时建议等。西汉因秦制不变。东汉以尚书台为行政中枢。其分曹任事者为尚书郎,职权范围扩大。魏﹑晋﹑南北朝时期,尚书郎官之制,略同于汉。隋分郎官为侍郎与郎。唐六部郎官,郎中之外,更置员外郎。唐以后郎官的设置,基本上无大变革。 2.湖名。在汉阳城东南。 3.指郎位星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郎】

郞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魯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盧當切,音廊。《說文》魯亭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費伯帥師城郞。《註》魯地。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郁郞亭。

夜郞,地名。屬牂牁郡。

官名。《韻會》秦初置郞中令,其屬官有三署郞。漢官尚書郞。初,三署郞旣選入臺,稱郞中,歲滿,稱侍郞。隋文帝諱中字,惟置侍郞。煬帝置六侍郞,其諸曹直曰郞,除侍字。

員外郞,亦隋置。

男子之稱。《唐書·房齡傳》高孝基曰:僕閱人多矣,無如此郞者。

婦謂夫爲郞。《晉書·列女傳》謝道韞曰:天壤之閒,乃有王郞。

僕稱主亦曰郞。《唐書·宋璟傳》鄭善果曰:中丞奈何卿五郞。璟曰:君非其家奴,何郞之云。

《正韻》與廊通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陛下今累郞臺,恐其不高。

姓。《廣韻》魯懿公孫費伯城郞居之,因氏。

漢有郞顗。

【官】

官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

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

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任官惟賢材。《禮·王制》論定然後官之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命賜官。《註》謂自置其臣屬,治家邑也。

朝廷治事處曰官。《禮·玉藻》在官不俟屨。《註》趨君命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學者所學之官也。

事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明備,天地官矣。《疏》官猶事也,謂各得其事也。

身有五官。《孟子》耳目之官,不思而蔽於物。《又》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之。

姓。

複姓。三氏,晉王官氏,魯亓官氏,楚上官氏。

與管通,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,今爲土司長官。

叶古元切,音涓。《崔駰·大理箴》嗟兹大理,愼於爾官。賞不可不思,斷不可不虔。《說文》从宀从㠯。㠯猶衆也,與師同意。

【草】

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屮《唐韻》采老切《集韻》在早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采早切,音懆。《說文》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《書·禹貢》厥草惟繇。《詩·小雅》在彼豐草。《禮·祭統》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《註》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《論衡》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《大戴禮·易本命》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
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惡草具進。《註》草,粗也。

《篇海》苟其禮也。《疏》草次,猶造次也。

《詩·小雅》勞人草草。《傳》草草,勞心也。

《易·屯卦》天造草昧。《疏》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
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《註》謂爲文之草藳。《百官志註》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《後漢·寵傳》蕭何草律。

《魏志·衞覬傳》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草中。

《韻補》脞五切,徂上聲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焚梗林,燎圃草。

此苟切,凑上聲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
《說文》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

【屡】

屢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〔古文〕龍遇切,音慮。數也。《增韻》煩數。

疾也。《詩·周頌》屢豐年。《書·益稷》屢省乃成。《註》屢,數也,當數顧省汝成功也。或作婁。

【修】

修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息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留切,音羞。飭也。

飾也,葺理也。《書·禹貢》六府孔修。

古之聞人曰前修。《屈原·離騷》謇吾法夫前修兮,非世俗之所服。

《屈原·離騷》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《註》蹇修,古良媒。

姓。漢屯騎校尉修炳。

長也。《詩·小雅》四牡修廣。

與卣通。《周禮·春宫·鬯人》廟用修。鄭註:修,讀爲卣。卣,中尊也。謂獻象之屬。以薦鬯則謂之卣,以薦酒則謂之修。

叶詢趨切,音須。《陸機·感丘賦》姸蚩混而爲一兮,孰云識其所修。必眇世以遠覽兮,夫何殉以區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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