杖把灵峰榔栗枝

出自:唐代·曹松《送乞雨禅师临遇南游》

拼音:[zhàng][bǎ,bà][líng][fēng][láng][lì][zhī,qí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仄平

活得枯樵耕者知,巡方又欲向天涯。
珠穿闽国菩提子,杖把灵峰榔栗枝
春藓任封降虎石,夜雷从傍养龙池。
生缘在地南浮去,自此孤云不可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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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灵峰】1.神仙或修道者居处的山峰。 2.指神话中的仙山。 3.山名。在广东省治西北。 4.山名。在浙江省乐清县雁荡山。山下有灵峰寺。 5.山名。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边。 6.山名。在福建省崇安县武夷九曲尽处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杖】

杖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音杖。《說文》所以扶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

《王制》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

《禮·喪服小記》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

木梃也。《家語》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

《方言》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《呂覽·貴已篇》操杖以戰。

《爾雅·釋草》蒤,虎杖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亮切,丈去聲。持也。與仗同。《書·牧誓》王左杖黃鉞。

憑倚也。《左傳·襄八年》杖信以待晉。

【把】

把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博下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補下切《韻會》補瓦切,巴上聲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孟子》拱把之桐梓。《楚語》烝嘗不過把握。

《廣韻》持也。《增韻》執也。《戰國策》左手把其袖,右手揕其胷。《史記·殷本紀》湯自把鉞,以伐昆吾。《前漢·王溫舒傳》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,皆把其陰重罪,而縱使督盜賊。

《釋名》把,播也。所以播除物也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巴切,音杷。與爬通。《前漢·貢禹傳》農夫捽草把土。《註》把,手掊之也。

《郊祀志》掊視得鼎。《註》掊,手把土也。

批把,樂器,推手前曰批,引手後曰把。詳批字註。

姓。《廣韻》本東樓公之後,避難改焉。西魏有襄州刺史把秀。

《正韻》必駕切,音霸。與弝通。《禮·曲禮》左手承弣。《疏》弣,弓把也。《釋文》把音霸。手執處也。《正字通》把與杷別。韻會小補通作杷。引漢書譌本,合把杷爲一,非。

【灵】

灵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郞丁切,音靈。《字類》小熱貌。

《正字通》俗靈字。(靈)〔古文〕霛郞丁切,音鈴。《玉篇》神靈也。《大戴禮》陽之精氣曰神,隂之精氣曰靈。《書·泰誓》惟人萬物之靈。《傳》靈,神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以赫厥靈。

《大雅·靈臺傳》神之精明者稱靈。

《詩·鄘風》靈雨旣零。《箋》靈,善也。

《廣韻》福也。

《廣韻》巫也。《楚辭·九歌》思靈保兮賢姱。

靈氛,古之善占者。《屈原·離騷》欲從靈氛之吉占兮。

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靈鼓鼓社祭。《註》靈鼓,六面鼓也。

《禮·檀弓》塗車芻靈。《註》芻靈,束茅爲人。

《左傳·定九年》載蔥靈。《註》蔥靈,輺車名。

《楚辭·天問》曜靈安臧。《註》曜靈,日也。

《揚雄·羽獵賦》上獵三靈之旒。《註》如淳曰:三靈,日月星垂象之應也。

《廣韻》寵也。

《禮·禮運》何謂四靈,麟鳳龜龍。《爾雅·釋魚》二曰靈龜。《註》卽今觜蠵龜。一名靈蠵,能鳴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下有伏靈,上有兔絲。

《諡法》亂而不損曰靈,不勤成名曰靈,死而志成曰靈,死見神能曰靈,好祭鬼怪曰靈,極知鬼神曰靈。

州名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丁靈。《註》魏略云:丁靈,在康居北。《後漢·西羌傳》擊零昌於靈州。《韻會》魏武置靈州,取靈武縣名。

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齊靈公之後。或云宋公子靈圉龜之後。

叶靈年切,音連。《道藏歌》冥化自有數,我眞法自然。妙曲發空洞,宮商結仙靈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
【峰】

峰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集韻》同峯。

【榔】

榔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魯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盧當切《正韻》魯堂切,音郞。㯽榔也。《本草圖經》㯽榔生南海及嶺外州郡,大如桄桹,高五七丈,正直無枝,皮似靑桐,節如桂竹,葉生木巓,似楯頭,又似芭蕉。實作房,從葉中出,一房數百,狀如雞子。

云:尖長而有紫文者名㯽,圓而矮者名榔。㯽力小,榔力大。陶弘景云:向陽者曰㯽榔,向隂者曰大腹子。

《唐韻》盧黨切,音朗。木名。○按《左思·吳·蜀都賦》㯽榔桄榔皆作榔。《正字通》云皆从良。或單作郞。今从《廣韻》分。

【栗】

栗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㮚。《周禮·天官·籩人》饋食之籩,其實栗。

堅木也。《公羊傳·文二年》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

謹敬也。《書·舜典》寬而栗。

堅也。《禮·聘儀》縝密以栗。

威嚴也。《司馬法》位欲嚴,政欲栗。

百穀實不秕謂之栗。《詩·大雅》實穎實栗。

栗烈,風寒也。《詩·豳風》二之日栗烈。

蹙也,謂越等。《儀禮·燕禮》栗階不過二等。

表道樹曰行栗。《左傳·襄九年》魏絳斬行栗。

觱栗。《明皇雜錄》本龜茲國樂,亦曰悲栗。

菱曰水栗。《武陵記》兩角曰菱,三角、四角曰芰,通謂之水栗。

《方言》秦俗以批髮爲栗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栗縣屬沛郡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燕將栗腹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力蘖切,音裂。破裂之意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工人居幹之道,葘栗不迆,則弓不發。

叶力蘖切,音勒。《蘇軾·中秋月詩》喚酒與婦飮,念我問兒說。豈知衰病後,空盞對梨栗。○按《說文》收部,今倂入。

【枝】

枝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章移切《正韻》旨而切,音支。《說文》木別生條也。《徐曰》自本而分,故曰別生。《廣韻》枝柯也。《左傳·隱八年》疏枝布葉分。

散也。《易·下繫》中心疑者其辭枝。

與支通。《詩·大雅》本支百世。左傳作本枝。

支持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諸將懾服,莫敢枝梧。《瓚曰》小柱爲枝,斜柱爲梧。

干支亦作幹枝。《博雅》甲乙爲幹。幹者,日之神也。寅卯爲枝。枝者,月之靈也。

手節曰枝。《孟子》爲長者折枝。《趙岐註》折枝,按摩手節也。

《管子·度地篇》水別于他水,入于大水及海者,命曰枝水。

枝江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南郡。

姓。《姓苑》楚大夫枝如,子躬之後爲枝氏。

《集韻》翹移切,音祇。枝指,多指也。《莊子·駢拇篇》駢拇枝指。

《集韻》渠羈切,音奇。《字林》橫首枝也。

《集韻》居僞切,音攱。祭山名。

與校通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主人拂几授校。《註》校,几足,古文爲枝。與卽枚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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