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作判司

出自:唐代·白居易《自吟拙什》

拼音:[sān][nián][zuò][pàn][sī]

平仄:平平仄仄平

懒病每多暇,暇来何所为。 未能抛笔砚,时作一篇诗。 诗成淡无味,多被众人嗤。 上怪落声韵,下嫌拙言词。 时时自吟咏,吟罢有所思。 苏州及彭泽,与我不同时。 此外复谁爱,唯有元微之。 谪向江陵府,三年作判司。 相去二千里,诗成远不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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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年作】方言。雇工。
【判司】古代官名。唐代节度使﹑州郡长官的僚属,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。亦用以称州郡佐吏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三】
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
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
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
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
姓。明三成志。

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
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
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
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
【年】

年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撚平聲。《說文》本作秊。穀熟也。从禾千聲。《春秋•桓三年》有年。《穀梁傳》五穀皆熟爲有年。《宣十六年》大有年。《穀梁傳》五穀大熟爲大有年。

歲也。《爾雅•釋天》夏曰歲,商曰祀,周日年,唐虞曰載。《註》歲取星行一次,祀取四時一終,年取禾一熟,載取物終更始。《疏》年者,禾熟之名。每歲一熟,故以爲歲名。《周禮•春官》正歲年以序事。《註》中數曰歲,朔數曰年。《疏》一年之內,有二十四氣。節氣在前,中氣在後。節氣一名朔氣。中氣帀則爲歲,朔氣帀則爲年。《左傳•宣三年》卜年七百。

齒也。《釋名》年,進也。進而前也。《禮•王制》凡三王養老,皆引年。《註》引年,挍年也。《左傳•定四年》武王之母弟八人,周公爲太宰,康叔爲司宼,季爲司空,五叔無官,豈尚年哉。《註》言以德爲輕重,而不以齒爲先後也。

姓。《萬姓統譜》永樂中有年當,懷遠人,歷官戸部尚書。

叶禰因切,音紉。《前漢•敘傳》封禪郊祀,登秩百神。協律改正,享兹永年。《崔駰•襪銘》長履景福,至於億年。皇靈旣佑,祉祿來臻。

《集韻》乃定切,音佞。人名。《公羊傳•襄三十年》年夫。《釋文》年音佞。二傳作佞夫。《集韻》亦書作䄭。唐武后作。

【作】

作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胙臧入聲。興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聖人作而萬物覩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

振也。《書·康誥》作新民。

造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

爲也。《詩·鄭風》敝予又改作兮。

始也。《詩·魯頌》思馬斯作。

坐作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。

將作,秦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秩二千石,掌宮室。

作猶斮也。《禮·內則》魚曰作之。《註》謂削其鱗。

汨作,逸書篇名。

姓。漢涿郡太守作顯。

與詛同。怨謗也。《詩·大雅》侯作侯祝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賀切,音佐。《後漢·廉范傳》廉叔度,來何暮,不禁火,民夜作,昔無襦,今五袴。《韓愈詩》非閣復非船,可居兼可過。君去問方橋,方橋如此作。今方音作讀佐。俗用做。

《韻補》叶總古切,音阻。《韓愈·處州孔子廟》惟此廟學,鄴侯所作。厥初庳下,神不以宇。

叶子悉切,音卽。《擊壤歌》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。《琳·客難》太王築室,百堵俱作。西伯營臺,功不浹日。

【判】

判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《說文》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《玉篇》分散也。

《增韻》半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掌萬民之判。《註》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

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《註》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

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天地判合。《註》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

斷也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試身言書判。

《韻會》宰相出典州曰判。

通作牉。《字林》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《儀禮·喪服禮》夫妻牉合。

通作泮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自天地剖泮。

【司】

司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音思。《說文》臣司事於外者。《玉篇》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兹用不犯于有司。

《高宗肜日》王司敬民。

《周官》欽乃攸司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,典司五衆。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水、司木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貨,典司六職。

州名。《晉書·地理志》司州,漢司隸校尉所部。魏氏置司州。

《廣韻》姓也。《左傳》鄭有司臣。

《正字通》司徒,司馬,司空,皆複姓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相吏切,音笥。義同。《前漢·敘傳》民具爾瞻,困于二司。《註》師古曰:司,先字反。《王粲·酒賦》酒正膳夫冢宰是司,虔濯器用,敬滌蘊饎。

與伺通。《前漢·高五王傳》魏勃常早掃齊相舍人門外,舍人怪之,以爲物而司之,得勃。

《灌夫傳》太后亦已使司。

《容齋隨筆》司有入聲。如白居易詩:四十著緋軍司馬,男兒官職未蹉跎。一爲州司馬,三見歲重陽。武元衡詩,惟有白鬚張司馬,不言名利尚相從是也。○按司字有平、去二聲。白、武二詩所用,當係去聲讀作入聲者,無據,不可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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