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qiān][shuǐ][mò][fú][róng]
平仄:平仄仄平平
问凌波、并头私语,夜凉谁共料理。柔情早被鸳鸯妒,怕击水晶如意。香旖旎。待微雨清尘,略为新妆洗。骚辞漫拟。搴水末芙蓉,同心轻绝,未说已先醉。空折损,又堕偷香梦里。藕丝不断新脆。吴娃小艇无踪迹,也怪半池萍碎。还略纪。是月冷、鸥眠鹭宿曾惊起。高荷恨倚。总回首西风,露盘轻泻,清泪似铅水。
【芙蓉】1.木芙蓉。 2.荷花:出水~。
【搴】
搴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虔切,音愆。取也。一曰縮也,拔也。與攓同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搴長茭兮沈美玉。《前漢·季布傳贊》身履軍搴旗者數矣。《註》謂勝敵拔取旗也。《楚辭·九歌》搴芙蓉兮木末。
又姓。漢將搴揚。
又《正韻》苦堅切,音牽。義同。
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九輦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九件切,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搴柜朐。
又《集韻》已仙切,音鸇。引取也。互見㩃攓二字註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【末】
末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莫撥切《韻會》莫曷切《正韻》莫葛切,瞞入聲。《說文》木上曰末。从木,一在其上,謂木杪也。《禮·曲禮》獻杖者執。末《玉篇》端也,顚也,盡也。《廣韻》無也,弱也,遠也。
又終也。《書·立政》我則末惟成德之彥。
又勿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命膳宰曰:末有原。
又薄也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三數叔魚之惡,不爲末減。
又四肢曰末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風淫末疾。
又商賈曰末。《史記·秦琅邪頌》上農除末,黔首是富。
又太末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會稽郡。
又且末,國名。見《前漢·西域傳》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末山多赤金。
又姓。《統譜》秣陵之後改爲末氏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莫狄切,音覓。《荀子·禮論篇》絲末。《註》與幦同。
又叶莫結切,音蔑。《屈原·九歌》桂櫂兮蘭枻,冰兮積雪。采薛荔兮水中,搴芙蓉兮木末。
又叶沒各切,音莫。《蘇轍·偶作詩》重門閉不開,鳴鳥相呼樂。晨暉轉簾影,微風響秋末。
【芙】
芙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防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馮無切,音鳧。《說文》芙蓉也。《爾雅·釋草》荷,芙蕖。詳蓉、蕖字註。
【蓉】
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餘封切,音容。《說文》芙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集芙蓉以爲裳。《註》芙蓉,蓮華也。
又《韻會》木芙蓉,一名拒霜花,一名木蓮。
又《韻補》于方切,音王。《徐幹·七喩》懸明珠于長韜,燭宵夜而爲陽。元鬢擬于元霧,豔色過乎芙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