拄杖笑谈卿与我

出自:明代·无名《念奴娇》

拼音:[zhǔ][zhàng][xiào][tán][qīng][yǔ,yù,yú][wǒ]

平仄:仄仄仄平平平仄

一时四美,对重阳、那更无风无雨。尘世难逢开口笑,不饮黄花有语。云谷春生,星岩秋好,引领群仙去。满襟霁月,山中一洗尘雾。濂翁旧说犹存,渊明独爱菊,风流千古。拄杖笑谈卿与我,不减晋人风度。破帽敧风,空尊眠月,也有悠然趣。秋容未老,晚香尤有佳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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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拄杖】1.执持。 2.支撑着拐杖。 3.手杖,拐杖。
【笑谈】1.笑谑;谈笑。 2.笑料;笑话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拄】

拄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主。牚也,支也。《禮·喪大記》旣葬拄楣。《疏》拄楣稍舉,以納日光。《戰國策》齊嬰兒謠曰:大冠若箕,脩劒拄頤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車師後王姑句,以道當爲拄置,心不便也。《註》言有所置立,而支拄於巳,故心不便也。

刺也,距也。一曰從旁指也。《前漢·朱雲傳》五鹿充宗爲梁丘易,雲入論難,連拄五鹿君。

《唐韻》知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冢庾切,。義同。亦通作柱。

【杖】

杖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音杖。《說文》所以扶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

《王制》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

《禮·喪服小記》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

木梃也。《家語》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

《方言》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《呂覽·貴已篇》操杖以戰。

《爾雅·釋草》蒤,虎杖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亮切,丈去聲。持也。與仗同。《書·牧誓》王左杖黃鉞。

憑倚也。《左傳·襄八年》杖信以待晉。

【笑】

笑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咲音肖。《廣韻》欣也,喜也。《增韻》喜而解顏啓齒也。

嗤也,哂也。《易·萃卦》一握爲笑。《詩·邶風》顧我則笑。《毛傳》侮之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母有疾,笑不至矧。《註》齒本曰矧,大笑則見。《左傳·哀二十年》吳王曰:溺人必笑。《論語》夫子莞爾而笑。《註》小笑貌。

獸名。《廣東新語》人熊,一名山笑。

《韻補》思邀切。《詩·大雅》勿以爲笑,叶上囂、下蕘。《淮南子·汜論訓》不殺黃口,不獲二毛,于古爲義,于今爲笑。《古逸詩·趙童謠》趙爲號,秦爲笑。以爲不信,視地上生毛。

入宥韻,音秀。《江總詩》玉臉含啼還自笑,若使琴心一曲奏。或作咲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樵夫咲之。亦省作关。《前漢·薛宣傳》一关相樂。

【谈】

談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甘切《正韻》徒藍切,音郯。《說文》語也。《徐曰》談者,和懌而悅言之。《廣韻》談話,言論也。《公羊傳·閔二年》魯人至今以爲美談。《禮·儒行》言談者,仁之文也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談言微中。《晉書·阮修傳》王衍當時談宗。

《玉篇》戲調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敢戲談。

手談。《續博物志》王中郞以圍碁爲坐隱,或亦謂之爲手談。

縣名。《南齊書·州郡志》談縣屬益州始康郡。

蠻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嶺南道有談州。

姓。《蜀錄》漢有征東將軍談巴。

《正韻》亦作譚。詳譚字註。

《韻會小補》叶徒黃切,音唐。《急就章》曹富貴,李尹桑。蕭彭祖,屈宗談。

【卿】

卿【子集下】【卩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去京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京切,皀聲。《徐曰》章善明理也。

嚮也。言爲人所歸嚮也。《禮·王制》大國三卿,小國二卿。《儀禮疏》諸侯兼官,但有三卿:司徒兼冢宰、司馬兼春官、司空兼秋官。《玉篇》漢置正卿九:太常、光祿、太僕、衞尉、延尉、鴻臚、宗正、司農、少府。《晉書·百官志》古者,天子諸侯皆名執政大臣曰正卿,自周後始有三公九卿之號。

《韻會》秦漢以來,君呼臣以卿。《正韻》君呼臣爲卿,蓋期之以卿也。

《韻會》凡敵體相呼亦爲卿,蓋貴之也。隋唐以來,儕輩下已,則稱卿,故宋璟卿呼張易之。

《前漢·項籍傳》號爲卿子冠軍。《註》文穎曰:卿子,時人相褒尊之稱,猶言公子也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虞卿之後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我】

我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

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

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

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

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

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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